【编者按】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淀山湖、元荡、太浦河(含汾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及生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淀山湖、元荡、太浦河(含汾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及生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沪苏浙一市两省生态环境局(厅)、水利(水务)局(厅),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旨在进一步深入推动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环境联合治理,促进重点跨界水体水生态功能提升。
《方案》共八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到2025年,跨界水体一体化保护取得实质性进展,水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效运行。突出水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水源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到2035年,跨界水体一体化保护达到较高水平。2、联防联控,共同保障饮用水安全。3、绿色发展,协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4、分类治理,系统推进河湖污染防控。5、和谐共生,联合修复河湖生态系统。6、活水畅流,协同优化河网水系结构。7、协同联动,建立健全联合保护机制。8、强化保障,助力方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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