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冯先生向本报报料,其购买的三星彩电保修期为3年,自2011年12月28日购买至今仍未过保修期,但是彩电屏幕上出现一不明亮点,售后
日前,冯先生向本报报料,其购买的三星彩电保修期为3年,自2011年12月28日购买至今仍未过保修期,但是彩电屏幕上出现一不明亮点,售后维修人员却称不能予以保修。
上个月中旬,冯先生在家中看电视时,发现其电视中右上方莫名其妙多了一个裂点,其观察了电视表面,并未发现任何碰撞痕迹,该裂点呈“米”字状,他怀疑是电视内部某一零件损坏从内部而引起的,“虽然现在只是一点,并不影响电视整体,但如果是内部问题,可能会越发扩大。”
为了防范于未然,冯先生致电中电联商的三星客户服务中心,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称系人为损坏。对此一解释,冯先生甚是不服,随后,其又致电北京的三星客户管理中心,得到的是必须自费维修的回复。
为何保修期内无法保修,如何判断并非内部故障引致?笔者致电中电联商三星维修部,其工作人员称:“三星的屏幕在外部有一层保护膜,即使拿一锤子敲击它,从外部也看不到裂痕,我们已经将拍回来的照片上传到三星的北京总部,证实是外部撞击造成的冲击点,并不是机器本身的问题。”当笔者致电三星北京客户管理中心咨询“米”字裂点的形成原因,其接线人员称电话咨询中无法核实、判断故障原因,但答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联系冯先生了解故障详情。
然而,接线人员承诺的“一个工作日内联系”,至今已过了一周时间,冯先生仍未接到三星售后人员的任何联系电话。对此,冯先生十分不满,“我在网上也查到有同样的案例,我们确实没有碰撞过,为什么在保修期内无法保修?”
针对冯先生的情况,江门市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建议,冯先生可以申请调解或直接上诉,亦可做第三方鉴定,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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