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从7月初至今,招商小石城业主维权活动一直处于高温状态。业主们从购买时的上帝到维权时无计可施的老百姓,身份转变的落差之大折射开发...
从7月初至今,招商小石城业主维权活动一直处于“高温”状态。业主们从购买时的“上帝”到维权时无计可施的老百姓,身份转变的落差之大折射开发商无视业主的安全需求,一再“打太极”。
招商小石城无视安全隐患
7月29日就走廊栏杆安全隐患问题招商小石城6期业主前往小石城售楼处讨说法,结果是:开发商要求同意整改方案业主达到三分之二,部分整改费用由业主承担,另一部分费用未说明。
7月31日,新华网记者就业主接二连三投诉的房屋质量问题前往招商小石城,与小石城的的营销部策划经理周为民、大客户经理余大民、以及销售部张经理、客服部赵经理就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了沟通。结果是:即便达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整改,整改费用一律由业主承担。招商相关负责人强调栏杆符合国家标准,整改行为属于业主个性化需求,因此整改所有费用需由业主承担。不具备人身安全的栏杆整改需求即刻成了业主的个性化需求。
8月4日下午,烈日炎炎,温度高达38度,300多名业主等待招商小石城领导出面协商栏杆整改问题。维权组织人小梁说:“今天有十几个业主没有到现场,因为他们都和我一样接到了恐吓电话,电话里的人报出了业主的姓名、年纪、工作、家庭住址,警告小心一点,再这样搞下去就把我们搞残。”小梁表示,只要有口气在,就将维权进行到底。
当天的维权结果是开发商敷衍了事,300多名业主无果而归。
开发商打太极订“霸王条款”
8月7日下午两点,吴中区住建局马主任、招商小石城副总经理季勇、客服部宋经理、工程部罗经理、城南街道办事处贾主任、城南派出所张警官以及14位业主代表展开了长达三个半小时的协商沟通。
协商伊始,开发商客服部宋经理一再强调:“栏杆是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招商小石城工程部罗经理对于合法性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充:“栏杆的设计完全符合国家《民用建筑计通则设》和《住宅设计规范》,栏杆本身是合格、合法的产品。并强调如果栏杆高度超过了国家的标准,也就超过行业标准。我们是在标准下做事,不轻易更改规则。”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高层住宅做主要通道的外廊宜做封闭外廊,并设可开启的窗扇。作为主要通道的走廊首选应该是封闭的,事实上,小石城并未按国家规定做封闭外廊并设可开启的窗扇同样可以达到采光好、通风好,而小石城采用的仅是1.15米高的镂空栏杆,国家标准建议的首选封闭外廊,招商小石城说成是业主的个性化需求。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68-2005)规定根据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需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招商小石城的房屋每层的栏杆高度都是一致的,并没有按规定相应的增加高度。
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开发商负责人及业主代表长达三个半小时的协商,招商小石城最终提出“霸王式”解决方案:栏杆在原有基础上加高20CM,但必须满足整改需求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一致同意,整改费用从业主的维修金里扣除,并且只能在房屋交付时确立整改方案。
这样的“霸王式”解决方案,业主们怨声载道。有业主抱怨说:“其实,开发商对于栏杆整改就是不诚心,所以才提出如此之多的附加条件,应该无条件整改。”
针对这一答复还有业主质疑:“如果有些业主未在9月按时收房,方案没有达到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安全隐患怎么处理?等到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再整改,这期间发生安全事件谁负责?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说过:“谁家发生,谁负责。”这番话则让很多业主彻底寒了心。
近年来,因栏杆不安全导致的坠楼案层出不穷:2013年7月28日,合肥顺和家园小区,一50多岁男子在自家阳台乘凉因栏杆断裂从6楼阳台坠下后死亡;2011年4月17日,东莞一4岁男孩钻出栏杆坠楼身亡;2004年,珠海一6岁男孩攀爬栏杆后由于重心不稳而坠楼,抢救无效身亡……
开发商擅改项目规划
“如果说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整改,这个方案才有效,那为什么你们在做其他规划变更时没有要求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何况我们当初签订的购买合同上还有相关条款涉及到此方面的内容,而为何作为这个小区的业主我们却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呢?”当天有业主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记者从苏州市规划局网站上了解到,2013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招商小石城建设项目规划批前公示中提出了四点变更,分别是:一、每栋楼顶层阳台雨棚由混凝土板状改为梁板结构时,导致加宽300mm;二、9#楼一层东单元物业用房局部墙体位置变化,计容面积减少1.39平米;三、每栋楼地下非机动车库采光天井两端增加结构拉板,5#—11#楼不计容面积增加146.32平米。四、开关站一宽度变化,不计容面积减少3.27平米。
对于以上变更,业主们纷纷表示并不知晓,开发商也没有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规划设计变更事宜,更没有经过业主同意。“为什么你们做变更时不需要通过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呢?”有业主表示。
按照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的第十条规定:“本合同签订以后,出卖方不得擅自变更规定、设计。出卖方需要变更的,应当征得实际受到影响的买受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部门、设计审查机构批准”。不管是规划上的大变更还是小变更,未经过业主同意就做了规划修改,开发商不仅未履行合同约定,也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一生一座小石城”,招商小石城的广告语曾经让业主们信心满满的选择了招商地产。招商小石城一再回避项目的安全隐患问题,业主们面对如今附加条件的整改无计可施,只能无奈的等待。
关于招商小石城业主维权后续将如何发展,新华网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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