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0日,海南消费者起诉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虚假宣传一案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中,消费者...
10日,海南消费者起诉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虚假宣传”一案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中,消费者因产品口味改变而将广药告上法庭讨要知情权,在国内尚属首次,故被外界称为“口味维权第一案”。
据悉,家住海南三亚市的胡先生于今年6月初在三亚天成商场购买了一箱广药红罐王老吉凉茶,饮用后发现口感、味道与原来的王老吉有很大差别,但现在红罐王老吉凉茶又标注了“正宗凉茶王老吉从未更名”“180余年独家秘方”等醒目标识,胡先生认为,这存在明显的误导,并表示,如果不是因为质量问题导致产品味道变了,厂家就应该告知消费者。
胡先生称,前不久他从媒体上看到有关加多宝与广药关于红罐归属权纠纷案的报道,才发现上述两种饮料确实在外观包装上基本相似。“广药生产的王老吉凉茶无论从包装还是广告语,都让我误认为是以前加多宝生产的王老吉。也就是说,现在市面上出售的红罐王老吉采用的是广药自己的配方,其口感体验与原来加多宝经营时期的王老吉有所不同。但这种配方的不同广药并未广而告之,反而代之‘从未改名’的宣传语。”在胡先生看来,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剥夺了自己对产品的自有选择权,构成了欺诈,由此诉至法院。
对此,熟悉本案案情的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王荣利表示,广药在王老吉问题上涉及的是一个诚信问题,是对消费者的一种误导。“明明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产品却宣传自己‘从未改名’,这种‘旧瓶装新酒’的行为涉嫌对消费者的故意隐瞒。加之‘王老吉’不仅限于产品本身,它包含着许多文化,之前加多宝公司赋予‘王老吉’这个品牌的文化在广药这儿是不存在的。”
事实上,“口味维权第一案”已经成为系列案件。最早向广药发起诉讼的是山东济南的刘先生。但他不如胡先生幸运,从今年4月由济南历下区法院立案至今,因为被告方广药两度提出管辖权异议,而被迫拖延至今,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此外,沈阳消费者吴女士诉广药的口味维权案日前已经宣判,法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律人士表示,对于这种在国内无先例可鉴的案件,法院的判决一般会趋于保守,但这并不表示消费者不占理。
较之国内,口味维权在国外已经相当多,在美国的品牌研究中甚至作为品牌权益的保护,可口可乐在上世纪80年代的“配方门”就是典型。由此,海南案将怎么判决,受到业界密切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江平认为,口味是产品质量属性之一,广药已经构成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来源:http://www.ce.cn/cysc/sp/info/201307/11/t20130711_5441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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