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喜瑞天然银杏宝胶囊的包装上既没有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蓝帽标志,也没有食品生产许可QS标志,产品属...
日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喜瑞天然银杏宝胶囊的包装上既没有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蓝帽”标志,也没有食品生产许可QS标志,产品属性难辨。有律师指出,该产品是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无证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并含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成分,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记者从正规渠道购买了一盒喜瑞天然银杏宝胶囊软胶囊,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为南京喜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造,该产品标签既没有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蓝帽”标志,也没有食品生产许可QS标志,标示的许可证号为苏卫食证字(2009)第320124-010001号。
那么这款产品到底是保健食品还是普通食品?记者多次向该产品的总经销商——上海喜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求证,但该司一直没有正面回应。
而据北京一位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律师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八)项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及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2010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其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喜瑞天然银杏宝胶囊软胶囊为预包装普通食品,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书)才能生产销售。喜瑞这种用以前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代替食品生产许可证行为已经涉嫌无证生产预包装食品。
该律师还指出,如果喜瑞天然银杏宝胶囊是普通食品,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该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国家于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银杏赫然在列。而卫生部2009年发布的《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简而言之,喜瑞天然银杏宝胶囊是在普通食品中擅自添加了药物成分银杏。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公布了一起类似于喜瑞天然银杏宝胶囊非法添加的一个案例:宁波纽斯康公司生产的纽斯康银杏+螺旋藻精片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零售药房被判十倍赔偿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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