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潜逃19年 竟在自家门口成功“漂白”

2013-02-26 17:40:18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  搜索身份漂白,我们可以发现有很多案例,嫌犯在逃亡过程中改名换姓,这不稀奇,但他所换的新身份证居然是通过公安部门取得的合法证件,...

  搜索“身份漂白”,我们可以发现有很多案例,嫌犯在逃亡过程中改名换姓,这不稀奇,但他所换的新身份证居然是通过公安部门取得的合法证件,这就有点罕见了,但更为罕见的是嫌犯的合法证件居然就在嫌犯的家乡,作案地点的辖区派出所办理的。真是应了武侠小说里面讲的一句话,“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交警队员酒后校园滋事 护校生见义勇为惨遭毒手

  1993年12月19日7时19分,交警队员刘松高伙同其弟弟刘松涛(高一在校生)以及一名校外社会青年孙书增,在学生晚自习期间,携带凶器酒后翻墙进入菏泽三中,寻衅滋事,辱骂并殴打高三学生,不听值班人员的劝阻,在校园内追打学生,在学生阻挡不住时,护校生高三学生周华闻讯赶来出面制止,三名歹徒不但不听劝阻,气焰更为嚣张,孙书增掏出早已携带在身的尖刀,刺向周华,尖刀贯通刺破左肺及心脏,致使其大量出血,心脏骤停死亡。

  三名歹徒见周华倒地,并没有行凶杀人之后的恐惧,也没有因此害怕得逃之夭夭,相反,他们仍然站在原地猖獗地恐吓威胁在场学生,叫嚣着阻挠在场人员对垂危的周华进行施救,延误了抢救时机,以致一个年轻的宝贵的生命就此结束了。

  杀人犯人间蒸发十九年 “漂白”后重现案发地自首

  案发后,刘松高、刘松涛均已被捕,孙书增在逃,好似人间蒸发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孙书增在潜逃19年后像变魔术般地又出现在案发地派出所,投案自首。那么这19年来,孙书增究竟藏身何处呢?

  原来,孙书增在93年作案之后,并没有离开自己的家乡,94年他甚至就在家乡——案发地菏泽三中附近——菏泽市东城派出所办理了新的身份证件,改名王建起,并以新的身份结婚生子、潇洒堂皇地“逃亡”了十九年。

  毋庸置疑,杀人逃犯“漂白身份”反映出法律执行环节的严重纰漏,这些人所拥有关系网足以让法律和法规成为一纸空文。在“漂白”身份的过程中,需要走不少法律程序,哪怕其中一个环节有人认真负责,逃犯身份就无法变换。但遗憾的是,这么多管理人员这么多程序竟然让一个杀人犯如此轻松地在自家门口“漂白”了身份。

  那又是什么原因,让孙书增如此胆大地在自己家门口“漂白”了自己呢?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既滑稽又令人愤慨的一幕发生呢?

  案件审判严重歪曲事实 幕后黑手究竟身藏何处

  随着记者的调查发现,事情竟然没有想象地那么简单。这里隐藏着深埋了近十九年的冤屈!

  据悉,罪犯刘松涛、刘松高的父亲时任菏泽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其姑姑在菏泽市人大,其叔叔在菏泽市法院。在案件发生后,刘家利用其在菏泽市的种种关系,对此案进行了各种非正常手段的干扰,致使案件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本是一宗影响巨大的校园杀人案件,法院竟“法外施恩”地给刘氏二兄弟只判以流氓罪。

  案件在既没有涉及国家机密又没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以非公开方式进行了审理,罪犯孙书增逃逸,在主从犯未定的情形下,法院轻率地认定罪犯刘松高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一般参与,作用较轻,并罔顾罪犯刘松高交警队员的身份,以法定刑期最低的流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

  本是学生们出于合理的自卫,却被法院认为“聚众斗殴”。据了解,受害人周华,在校表现一向良好,深得同学与老师的好评,作为护校生的他在同学危难时刻的挺身而出,是履行自己的职责的正义之举,周华同学死后,菏泽三中与菏泽市教育局即做出关于学习其见义勇为精神的决定,以及授予周华“见义勇为好学生”的荣誉称号。而就是这样一个好学生,被歹徒校园内公然杀害后却没有得到应有法律制裁,试问,法理何在?天理何在?

  在法院全程审判过程未通知受害人家属的情况下,草草审结此案,受害人家属曾多次到司法部门哭诉,认为判决不公,审判过轻。菏泽三中亦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了意见与疑问,然而法院没有采纳,却避重就轻的采纳被告辩护律师的无罪释放的理由(二被告的辩护人以二被告不构成流氓罪为由,应宣告无罪释放),定以流氓罪,以极轻判决量刑。

  如今凶手虽归案,但案件仍然有着太多不为人知的冤屈,受害人家属哭诉了近19年,而这一段不为人知的悲剧背后究竟有着什么隐情呢?一个被教育局评为“见义勇为好学生”的高三护校生被害后为何冤屈十九年?而法院为什么对受害人家属的多次申诉诉愿置若罔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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