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既然铁道部门免费发放‘5100矿泉水’,为什么不能公开发放依据?昨日,曾就广深铁路5100矿泉水价格是否包含在票价内向铁道部...
“既然铁道部门免费发放‘5100矿泉水’,为什么不能公开发放依据?”昨日,曾就广深铁路“5100矿泉水”价格是否包含在票价内向铁道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圳律师庞琨,一纸诉状将铁道部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铁道部公布“5100矿泉水”的发放依据及其与矿泉水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2月5日光明网)
网络大军似乎要在春运民众对铁路的高度关注之际,借“5100矿泉水”一举将铁道部淹没。咋一看,铁道部没有道理啊:以前是车上发的,现在成自己取了,而且还不够明显;如果不是包含在车票内,又怎么会免费呢?那有这么好的事?但仔细一想,却觉得不是这样。
首先,高铁(包括动车)车票的定价权并不在铁道部,而是在发改委,票价中怎么可能含矿泉水的价格呢?虽然笔者不清楚定价依据,但相信定价是一个严肃、科学的过程,每一个组成部份都要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才行,不是铁道部想加什么钱进去就可以加的;再说了,铁路的基本票价18年没涨了,铁道部若想增收,想法提高基本票价才合常理,费那么大的劲去弄个水做什么啊?机票中含燃油附加费可以理解和接受,火车票中含矿泉水费?大众不可能理解和接受,而对于这样大众不可能理解和接受的事,发改委等定价部门可能去做吗?当然不可能了,那质疑票价内含矿泉水费不就成了在质疑国家定价权威部门专家的智商了吗?
其次,免费送水还需要发放依据,提出这样的要求,仔细想想觉得有些可笑。为什么?这就好比一个人做了好事,他只想低调,但却被人逼着问:为什么要这么做?你这么做有什么理由?是不是有什么利益驱使你这么做?这不合适,也不符合常理。或许是大众这些年来对铁路的偏见造成了某种不信任感:铁路不可能有这么好,票价内不含矿泉水费却免费送水。其实铁路近几年来铁路部门的服务改变、提升了很多,从春运车票不涨价到退票费从20%降到5%,从推出农民工、学生团体票到送票进工地、入学校,从延长预售期、电话订票全国通取到“超强购票日历”,无一不是铁路转变作风、服务旅客的体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对高铁(动车)乘客免费送水,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再次,既然是做免费送水的好事,为什么现在改为自己取了?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刚开行动车的时候,矿泉水是在车上发的,但记得那一般也是在始发站上车才有得发,个人理解那是一种市场宣传行为,用免费送水来为高铁(动车)做做广告。现在经过几年的发展,高铁的舒适、便捷已经受到了大家的认可,做广告的必要性降低了,铁路部门也需要考虑到成本支出,没有选择取消免费矿泉水已经是很不容易了。自行凭票取水,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既可以满足旅客的需求,又不会造成浪费。为什么说“又不会造成浪费”?因为笔者以前见过不少人领了“5100”后没怎么喝就丢了,如果免费提供的矿泉水的最终结果是被丢了,那不是很大的浪费么?至于取水点不明显,这其实不是什么问题,只是候车区域大,总是会有人一下发现不了的,总不能把取水点放在通道中间吧,那样是明显了,但阻碍通行肯定不行啊。当然,铁路部门应该可以把免费送水这件好事做得更好,可加加强宣传,正面引导,让真正有需要的旅客都能领到水,也让并不需要的旅客不会因为是免费而去领水,从而浪费。
最后,“请求法院判令铁道部公布‘5100矿泉水’的发放依据及其与矿泉水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这一点,有些让人无语了,铁路虽然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但也没有什么法律规定说必须向公众提供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商业合同吧?笔者所了解的是:铁路销售的“5100”价格并不比大型超市的高,这是其一;“5100”的水源地是西藏自治区,铁路上销售、赠送“5100”铁路专供水,应该具有一定的援藏性质,这是其二。一个并无不妥的赠水、售水行为,不需要向公众公布合同或协议。
当前正值广大铁路职工为春运奋战的时候,“5100”绝不应该成为主角,也不应该成为质疑者的“水军”,让大家都能平安、顺利地回家过年才应该是当下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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