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水利部会同环保部、国务院法制办10月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我国首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当日以第604号国务院令公布,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财讯:水利部会同环保部、国务院法制办10月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我国首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当日以第604号国务院令公布,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述三部门指出,该《条例》从流域综合管理的角度出发,针对太湖流域洪涝灾害、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水环境恶化等水问题强化了流域综合管理和治理的各项工作,将成为今后太湖流域治理工作的法律依据。
水利部着重表示,该《条例》共9章70条,从水资源调度、取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水域岸线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以及太湖流域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将有助于保护太湖水域及岸线资源,保障该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太湖流域位于长江三角洲腹地,流域面积3.69万平方公里。《条例》所称太湖流域,包括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岭以东的区域。太湖水面面积2338平方公里。2010年太湖流域以占全国不到0.4%的国土面积,4.3%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10.8%的GDP,人均GDP是全国人均GDP的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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