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村干部瓜分安置房追踪

2011-08-24 09:33:35 | 作者: 晏耀斌来源:华财网

【编者按】浙江温州市永嘉县新桥村569套安置房被村干部瓜分出售经《中国经营报》报道后,永嘉县委县政府8月16日公开回应称:村干部名下的房子是挂靠,如有违法违纪将严肃处理。

 

  浙江温州市永嘉县新桥村569套安置房被村干部瓜分出售经《中国经营报》报道后,永嘉县委县政府8月16日公开回应称:村干部名下的房子是挂靠,如有违法违纪将严肃处理。

  然而,当地村民告诉《中国经营报》,为纠正村干部违法行为,自2008年开始村民曾向永嘉县、温州市法院起诉均不受理。村民的举报也获得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温州市市长等的批示,都没有获得永嘉县相关部门明确处理结果。

  一起严重侵害村民合法权利的事件,在经过各方面批示,为何长达三年没有获得解决,尤为值得反思。最新消息显示,在《中国经营报》报道后,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8月17日赶赴永嘉调研。

  市长等批示未果

  2007年11月7日,永嘉县征收瓯北镇新桥村集体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为解决被征地村民的生活居住问题,政府向新桥村返回了26.5亩代征三产用地用以建设安置房,安置被征地的村民。

  按照永嘉县政府解释,永嘉瓯北新桥村的三产安置房是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返回给村里的二、三产安置项目,用于“鼓励和支持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兴办企业,发展二、三产业,安排农民就业”。

  村民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新桥村取得政府返还的三产用地后,分别建设了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商贸大厦等安置房569套。

  然而,村委会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将316套安置房“分配”在村干部头上,其中,“分配”最多的是前任村支书55套。

  按照当时村委会确定的购买原则,村民购买安置房必须首付70万元。然而,村委却以40元的成本价给两家代建公司109套,导致村民不愿意购买安置房。按照永嘉县文件规定:安置房不得向村民意外的人群出售,同时代建公司只能收取3%的代建费。

  为此,新桥村村民向当地政府多次反映无果。2009年3月,浙江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村民信访材料批示给温州市政府。随后,温州市政府市长赵一德随后批示,指示永嘉县县长办理此事。

  此后,截止《中国经营报》报到前,新桥村安置房问题依然没有获得解决。

  多次起诉不受理

  投诉无果后,村民于2010年向法院起诉。村民在起诉书中称:《瓯北镇新桥村安置房分配原则》(下称《分配原则》)未履行法定程序,侵害了村民香油的分配安置房权利,要求撤销安置房分配方案。

  永嘉县人民法院和温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就村集体组织事务以民主协商的方式进行,农村安置房分配等属于村集体内部事务,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范畴。

  与村民自治相矛盾的是,《分配原则》却是经过瓯北镇政府批准并有镇长签字同意。瓯北镇一领导私下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政府也认识到存在问题。既是村民自治,结果又需要政府批准,而且政府还出台文件对安置房进行规定。那么,这个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率,也是值得商榷。”

  民事诉讼无果后,村民于2011年1月11日,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永嘉县瓯北镇政府撤销同意“新桥村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商贸大厦分配方案(包括调整方案)”的行政行为,但永嘉县人民法院却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当所有的救济途径关闭的同时,新桥村安置房已经全部对外销售完毕。留给村民的疑惑越来越多:房子卖给谁了?以什么价格销售的?销售资金哪里去了?

  这些问题均无法从村委会获知。让村民不断受到刺激的则是,原村长余乾寿今年以来不断购置保时捷、雷克萨斯等豪车以及温州最贵楼盘——中瑞曼哈顿——价值2000万元的豪宅。

  政府欲查干部买房

  8月17日,永嘉县委、县政府在《中国经营报》报道后,对新桥村三产安置房分配问题提出安置房处置的两大基本原则:一是坚决维护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二是要以最严厉的手段打击处置在该村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初步处置意见如下:

  一是关于对有特殊贡献的村干部奖励两套安置房问题,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予以追回。

  二是关于两家房开公司当时以成本价40万元/套价格取得109套安置房问题,违反了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目前,瓯北功能区管委会正在与两家房开公司和村委会衔接,研究落实有关妥善处置方案。

  三、经调查,以商品房市场价对外出售239套和以市场价出售给建筑单位和代建单位93套计332套在出售时,按当时瓯北镇的房地产形势和当时出售时的价格确实接近当时的同地段市场房屋交易平均价格,若查实有关干部存在囤房谋取差价的现象,情况核实后进行查处。

  四、关于村民反映部分村委会干部和机关干部低价或者免费获得安置房问题,县纪委正在对当时安置房出售的名单进行逐一调查,调查清楚后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幷将处理结果告之于众;同时针对村民反映村级财务混乱的问题,工作组正对该村账务进行审计,请媒体和村民予以关注。

  对此,业内人士则认为,这个处理意见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其一,按照规定,安置房必须分配给被拆迁住户,不能流入市场出售,所以村干部违规证据确凿;其二,利益集体抱团“取暖”,这样一起明显的违规分配安置房的事件,却得到了永嘉县瓯北镇政府的书面签字同意,村民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却不予立案;其三,既然干部是为其他买房人“挂名”,为什么自始至终都未见有人出来认领这些房子。(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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