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据新华社7月11日报道,审计署新闻发言人就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不存在所谓“低估”或“遗漏”的问题。一些地区和行业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存在风险隐患,但并不构成系统性或全局性的风险。
第一财讯:据新华社7月11日报道,审计署新闻发言人就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不存在所谓“低估”或“遗漏”的问题。一些地区和行业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存在风险隐患,但并不构成系统性或全局性的风险。
近日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发布报告称,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被低估3.5万亿元左右,并警告或将中国银行业信用展望转向负面。
此前6月27日,国家审计署披露了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总额达10.72万亿元。
对此,审计署新闻发言人称,此次审计涉及的每一笔债务和每一个数据都是有据可查、真实可靠的,不存在个别机构和个人毫无依据、凭空推测出的所谓“低估”或“遗漏”的问题。
发言人指出,此次审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范围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以及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用于公益性项目的其他相关债务。在10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6.71万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为2.33万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为1.67万亿元。
从审计结果看,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如果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和承担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的逾期率分别为2.23%和1.28%。
该发言人表示,一些地区和行业也存在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的问题,存在风险隐患,但个别单位出现的偿债困难或风险隐患,并不构成系统性或全局性的风险。
对于此次审计披露的6576个融资平台公司在数据上与一些机构存在差异的问题,该发言人表示,此次共审计了省、市、县三级政府所有涉及债务的单位8.6227万家,其中审计核实的“融资平台公司”是6576个,指的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个别文章甚至将仅为竞争性、盈利性项目举借债务的国有企业也作为融资平台看待。实际上,任何一个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在依法经营中,都有可能举债。这些企业的债务不属于地方政府性债务,也不能将其看做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该发言人说。
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处置与管理方面,该发言人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下一步如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尽快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相关地方正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已经形成的债务进行清理,纠正债务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并规范债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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