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务院7月1日公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意见》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国务院7月1日公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国务院在文件中表示,2010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为确保按期实现这一目标,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意见》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进一步调整土地出让收益的使用方向。
《意见》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