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正在“二次创业”的浦东新区再次推出一系列新政策,以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
正在“二次创业”的浦东新区再次推出一系列新政策,以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
26日下午,“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推进大会”上,浦东新区正式宣布了八项十二条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浦东设立投资、管理、研发、营运、产品服务、结算等中心。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商务委主任沙海林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次推出的十二条实施意见含金量很高,希望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并且不断提升管理运营能级。”
新政“助推”总部集聚
上述实施意见主要涉及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拓展国际贸易功能、优化统一管理功能、发挥资金结算功能、拓展服务贸易等新兴业务、在浦东集聚发展。
例如,在加强战略合作和集成服务方面,浦东新区政府则提出“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参与浦东重大工程建设、公共服务产品采购,参与浦东发展战略和重要政策的决策咨询”。在上述推进大会上,IBM公司即与浦东新区科委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新能源产业总体规划研究项目。
与此同时,上海还将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研究吸引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资金管理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共享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的政策突破。
此外,意见提出,将对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海外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提供一定的补贴。
本报记者获得的相关资料显示:“十二五”期间,上海发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具体目标是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50家,使落户上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达到450家以上;引进投资性公司60家;引进外资研发中心75家。
“十二五”引资面临挑战
事实上,对于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这一重要战略决策而言,上海需要面对的竞争不仅来自于北京、广州等国内中心城市,还有商业环境更为完善的香港地区和新加坡。
上海市商务委一份研究报告即明确指出:“目前,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上海的发展环境已有显著改善,但与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化的市场运营环境相比还有差距,在吸引地区总部的数量上也有差距,目前新加坡有地区总部近500家,香港有地区总部近1300家。”
GE政府关系区域总经理王晓忠对本报记者表示,跨国公司在上海发展依然有些不便之处,若做一个国际性总部,资金和人员进出需要很快,但目前上海在外汇和离岸业务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小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子光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是一个投资公司,但分红的利润不能直接用于投资,还必须转回总公司,作为资本金再进来,很不方便。”
日前,中国欧盟商会联合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一份调查显示,欧盟企业在选择设立亚太地区总部地点时,有十项重要参考指标作为选址因素考量。其中,“与市场的近距离”是最重要的标准,紧随其后的是“有利的法律和监管环境”。此外,有利的政治、商业和税收环境也是受访者选择亚太地区总部所在地时的关键标准。
上述调查指出,与其他同类城市相比,上海的法律和监管环境构成了主要挑战,这主要是由于可预测性和透明度较低而造成的。
“参与调查者认为,与新加坡和香港相比,相对较高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削弱了上海的竞争力。”上述调查称,“举例而言,上海对外资企业征收最高30%的企业所得税大大高于新加坡 (最高 17%)和香港 (最高16.5%) 的税率水平。因此, 税率因素也成为了企业选址地区总部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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