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6月21日被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宁波市中级法院此前对许迈永做出的死刑判决。
据财新网消息,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6月21日被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宁波市中级法院此前对许迈永做出的死刑判决。
检方指控,许迈永犯有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三宗罪。起诉书称,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浙江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宝库、浙江开氏集团有限公司等14个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承揽工程、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亿余元,其中1700万元系未遂。
据悉,许迈永是近年来涉案金额最高、惟一被被判极刑的高级官员。之前副部级高官、原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涉案1.97亿元,终获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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