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调查显示,省级财政、省级行政单位行政收支、人大财政信息透明度均很低,尤为人大的透明度最差;各省市在公布和不公布哪些财政信息上高度一致
【财新网】(实习记者 闵婕)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对中国31个省市财政透明度调查显示,中国省级财政、省级行政单位行政收支、人大财政信息透明度均很低,其中人大的情况最差。
该研究中心对中国财政透明度研究已有三年,于每年10月开始调查,第二年6月公布结果。财新记者了解到,由于财政透明度研究较前两年更难,2011年的调查从去年9月就已开始,今年7月才能公布报告。
该项调查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邓淑莲告诉财新记者,2011年的调查以2008年各省级政府和部门的决算数作为评估依据,包含113项信息,涉及政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和国有企业资金。
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仅为23.14分,虽较2009年、2010年的21.71分、21.87分有所提高,但进步非常缓慢。邓淑莲说,财政透明度水平提升缓慢,一方面在于当前中国处于财政信息由保密转向透明的初期,另一方面归因于政府不愿提高透明度。
邓淑莲介绍,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国务院、财政部分别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意见”对各省信息公开起到一定阻碍作用。
“比如,‘一事一申请’条款,我们以前调查省级财政透明度时,只要把调查的113个问题放到一个信封里寄给地方,现在必须拆成113个信封分别寄。”邓淑莲表示。
邓淑莲还指出,财政部的“意见”中规定“各部门只负责本部门的预算公布”,“比如以前关于广州市的各部门财政预算只要到财政部网站查询,现在必须到广州市的114个网站上查询。”她认为,中央层面这样的指导意见只会给地方传达消极信息,“地方看上头不积极,就更不愿意提供信息了。”她说。
调查还显示,政府资产负债项目得分仅为0.11分,几乎等于0;单位预算项目信息则没有任何公开。敏感项目和需要具体信息的项目透明度差,而且各省市在公布和不公布哪些财政信息上高度一致。
研究中心对2011年中国财政透明度调查新增了人大财政透明度,结果显示人大在财政透明方面表现最差,在调查的31个省市中,仅两省人大予以信息回复。
邓淑莲还表示,这次调查结果显示,省级行政单位行政收支及相关信息透明度处于极低水平,2011年综合评分较2010年下降。由于行政部门财政信息涉及更为详细、具体的公共信息,部门得分率较低表明我国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在详细、具体程度方面还很不够,公开的信息还不够细化。
从部门角度看,11个部门中交通部门得分最高,按百分制计得分为7.4分;工商、地税、环保、卫生、教育、政府与财政七大部门得分处于中间,得分从2.9分到0.6不等;人大、政协和国税得分最低,即0分。
邓淑莲表示,财政透明度调查最大困难在于获得信息。她认为,要推进中国财政透明度,必须通过立法对信息公开进行法律规定。她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近期难以上升到法律层面、《保密法》不可能近期再次修订,因此,她冀望《预算法》的修订,希望修订时能增加提高财政透明度的条款。
“我们认为,《预算法》的修订要规定财政信息必须全部公开,除非涉及重大机密。而重大机密也必须由公众讨论决定,不能只是政府部门说了算。”邓淑莲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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