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6月9日透露,今年上海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中,将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5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6亿元。
第一财讯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6月9日透露,今年上海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中,将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5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6亿元。
在9日召开的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上,蒋卓庆作了《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1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蒋卓庆表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部核定,上海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71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五个方面: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三是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四是生态建设工程;五是其他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与配套。
上述7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项目中,在建项目38.27亿元,新建项目32.73亿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15亿元)。
蒋卓庆进一步透露,今年上海市已经向财政部提出参加2011年自行发债试点申请,待财政部上报国务院批准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上述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后,上海市财政部门将结合有关项目建设进度,在财政部指导下制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组建债券承销团,通过公开途径,完成自行发债。
今年初,因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具体安排及上海市额度尚未明确,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1年市本级预算中,未包含将发行的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
此次调整,上海市将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并将“住房保障支出”预算由7亿元调整为22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由266.8亿元调整为322.8亿元。经调整后,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1年市本级预算中,财政收入和支出总计分别由年初的1275亿元调整为1346亿元,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事实上,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正是目前上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难题。
8日,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在上述会议期间做推进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时指出,今年以来国家对银行贷款实行紧缩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不断加大,造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开发单位贷款难度也增大。
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一份《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建议,要积极探索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和沉淀资金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的新形式;加大市级财政的投入,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保障性住房指出在财政中所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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