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假名牌 判五年罚500万

2011-06-02 14:55: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主犯曾是湖南邵阳高考状元,后辞去上海公务员职务专业经营三家网站。涉嫌假冒124个注册商标

主犯曾是湖南邵阳高考状元,后辞去上海公务员职务专业经营三家网站。涉嫌假冒124个注册商标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010年全国打假十大典型案例”之首,昨日(6月1日)在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主犯李志峰因在淘宝网销售假冒世界名牌商品,非法牟利数百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其他被告人袁江、李成良、朱洪辉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据法制网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志峰于2009年10月4日到2010年12月8日间,通过“上海格调名仕馆”“糯米之家旗舰店”和“洛神品牌旗舰店”三家网店,销售假冒124个注册商标的商品36110余件,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174万余元,违法所得人民币410万余元。

  袁江、李成良和朱洪辉于2010年到上海格调名仕馆工作,并在明知李志峰从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仍帮助负责仓库管理、后勤、记账等工作。

  2010年12月8日,李志峰设在江阴的仓库被查获藏有涉及假冒62个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6195件,货值金额合计人民币315万余元。

  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现年32岁的李志峰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曾以邵阳市高考第一名的成绩被同济大学录取,后成为上海市公务员。

  为了给家人创造更优越的生活环境,2009年,李志峰先后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三家网店,并开始销售各种假冒品牌商品,包括LV、古奇、阿玛尼、范思哲、普拉达、巴宝莉等。随后,李志峰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

  李志峰开网店第一个月的收入是10万元,到2010年9月,他的月收入已经飙升至100多万元。此时,李志峰将仓库搬往江阴。

  2010年11月,江阴市民张先生在李志锋的网店购买了一件巴宝莉的外套,因质量问题要求更换遭到拒绝。张先生于是向江阴工商局进行了投诉。

  2010年12月,江阴工商局接到举报后,与公安机关一起联合对李志锋的仓库进行了查处,现场抓获9名工作人员,查扣10000余件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鞋帽箱包等,货值高达5000余万元,其中有3名工作人员构成刑事犯罪。

  事情曝光后,李志锋曾逃往湖南长沙。2011年2月,江阴警方在兴义市顶效镇一家网吧将其抓获。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办案法官提醒消费者,“目前网购成为假冒产品流通新渠道,网上售假亟须监管。”

  财新网此前报道,互联网研究机构艾瑞咨询的报告指出,2010年第四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已达到1608.4亿元,比去年同期的914.7亿元增长75.8%,淘宝网在C2C市场上保持领先地位。

  而淘宝网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淘宝网共处理1400万件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其中与品牌商、权利人联手直接删除的侵权商品为571万件。■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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