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再查土地溢价交易 范围扩大至县级城市

2011-05-31 11:11:00 | 作者: 宋尧来源:经济观察网

【编者按】市场流动资金有向三四线城市流动的趋势,国土部门的此次行动,被外界理解为对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风险的预警和防范。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尧 国土资源部于5月26日向各省级国土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对自2011年以来的土地成交地块进行清查,并于6月30日之前补充上报。

在这份名为《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的文件中,国土资源部将需要上报的内容规定为异常交易地块,凡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中归于“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的地块”,只要在2011年的交易中溢价超过50%,均需上报。

在2010年12月份,国土资源部曾下发通知建立起土地异常交易上报制度,规定超过溢价50%交易的地块需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不过,当时需上报的城市仅限于全国105个重点城市,而近期下发的文件表明,这一监测体系已经扩大到全国所有县级城市。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一季度,在宏观经济、市场预期、通胀因素及调控政策等综合作用下,全国地价总体水平仍然小幅上升,但居住用地价格涨幅回落引领总体趋势。而一季度全国各城市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尽管较上一年度房价实际增幅有较大下降,但依旧确定在10%左右,加之高通货膨胀、高流动性过剩等因素,土地市场始终承受着较大压力。

此外,由于主要城市一直受限购影响,市场流动资金有向三四线城市流动的趋势,国土部门的此次行动,被外界理解为对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风险的预警和防范。

而对于各地上报的交易异常地块的处理结果,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曾对表示,如果发现出让过程中有违法规定的地方,国土部会要求地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甚至在土地出让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直接叫停一些地块的出让。

一位省级国土系统官员曾告诉本网记者,截至今年4月底,该省已有30多幅土地因“交易异常”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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