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表示,案件中点火烧车的男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靓 5月29日12时许,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南十三路交通岗西侧20米处。两辆消防车停在路边,事发地被围上了警戒线。警戒线内,停着的一辆牌照为辽AY0548墨绿色吉普车已被烧穿,前后风挡玻璃被烧化,后车门附近有一瓶装有黄色透明质液体的白酒瓶子,瓶子旁边放着一个白色桶,车下有一只黑色皮鞋。
距吉普车不到两米远的马路边上,有一些被烧黑的衣物残留物,旁边的皮带被烧化。
据附近门市的目击者回忆,11时30分许,一名男子驾驶该辆吉普车将一位男性路人撞倒,司机下车后发现人没死,上车将两个玻璃瓶子往车下扔。
“刚开始我们以为他要救人呢,后来发现连人带车全着了。”目击者说,当时躺在车下的人慢慢爬了出来,站起来后又倒下了。
很多路过的人都围了过来,帮忙拨打120和119。
一名目击者说:“他一直往路边爬,爬上了马路边石,我看见他的衣服、裤子都被火烧了,他自己反复在地上翻滚,想要灭火。”
这时,吉普车司机又从车内取出了4个玻璃瓶子!
另一名目击者描述,司机扔的是汽油瓶,因为扔完之后那男子身上的火更大了。”还有目击者表示: “扔完瓶子之后,车里还飞出了好多百元大钞,大风把钱都刮飞了,我还看见有人捡呢。”
很快,消防队员赶到了现场,迅速将吉普车的火扑灭,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急救。
目击者说:“我们当时都顾着看被火烧的人了,谁也没注意肇事者跑哪去了?伤者被120送走后,大家才反应过来。”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刑警大队刑警在现场走访了大量门市,也没有得到任何有关于肇事者的消息。一名老者称拍到了肇事者。但相机中只能看到一名年龄稍长,体格健硕的中年男子。
记者了解到,肇事车辆并没有违章记录,车牌显示该车属于法库县。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表示,案件中点火烧车的男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他认为,如果吉普车驾驶人在撞到人后马上送伤者去医院,可能不会面对刑法的处理。但往路人身上浇汽油,就不是交通肇事罪了,而是刑事案件,涉嫌故意杀人未遂。
“如果案件中肇事者精神有问题但没有精神残疾证的话,也同样需要负相应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伤者最终不治身亡的话,肇事者将面临死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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