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未来若骗购深圳保障性住房者,所受处罚将不再仅仅5000元这么“小意思”,而是将可能面临二十万罚款及终身禁购的惩罚。
第一财讯 未来若骗购深圳保障性住房者,所受处罚将不再仅仅5000元这么“小意思”,而是将可能面临二十万罚款及终身禁购的惩罚。
在30日召开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上,报请批准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决定》提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骗租保障性住房的,处三万元罚款,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骗购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十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并且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而对那些已骗购得手者,在收回住房保障的同时还将加处一倍罚款,也就是将被处以20万的巨额罚金。
修改的一大背景是此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过程中的种种乱象。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此前5月初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并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了第三批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行动不仅人数大幅上涨,而且因处罚名单中再次出现了身家百万的“富豪”申请者,再度引发网民关注。
根据现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住房保障部门依法驳回当事人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社会公众普遍反应,针对骗取保障性住房行为的处罚力度过低,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阎小培说。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说,条例的修改十分必要,“现在我们有一些法律太轻了,不足以去限定去制约那些违反的行为,因为如果他们没有被发现就是侥幸,如果被发现了,处罚也是很皮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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