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首次被曝光的40名市民是随机抽取的,分别被交警、城管等部门处罚或教育过。有律师质疑做法略嫌偏颇,不宜过于提倡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日,40名“不文明”武汉市民的名单被当地媒体曝光,引发媒体和网友的讨论。
据新华网报道,武汉市在2011年市“两会”后,决定广邀媒体参与监督“乱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
在进行广泛宣传之后,3月19日,武汉在地方媒体公开曝光了“10名开车乱闯红灯名单”“10名乱停车辆名单”“10名乱扔垃圾名单”和“10名乱穿马路照片”。
首次被曝光的40名市民是随机抽取的,分别被交警、城管等部门处罚或教育过。曝光内容包括被处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号牌及违章地点、时间等,照片为相关视频截图。
对此,武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干小明说,曝光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这一举措是为了给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全方位提高市民素质造势。
武汉市文明办主任严宏称,“城市居民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城市形象。”近年武汉三镇集中5000多个建设施工工地,“提升市民素质”已成为武汉“改善环境”的当务之急。
严宏介绍说,曝光只是一个序幕,今后还将针对一些突出的不文明现象持续推进,下次曝光的可能就是“乱倒渣土”“高空抛物”等现象。
武汉的这一措施,到底是监管得力,还是侵犯隐私?
武汉法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伟认为,曝光社会陋习与公权无关,无可厚非。从行政法来看,曝光并不是一种执法行为,而是一种引导市民向善的积极举措,与行政法不冲突。曝光让社会公开谴责有违社会公德的现象,是强化社会监督的一种手段,与侵犯市民隐私无关。
知名法学专家、中南财经大学乔新生教授说,用曝光的方式惩戒不文明现象虽然于法无据,但无须大惊小怪。曝光利用人们的自尊心和面子观,是一种有效扼制社会不良现象的方法,在古今中外也很常见。
但也有专家对此提出异议。身为律师的何韵铭说,政府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除了强制措施外还可采取教育手段,曝光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方式。但是曝光这种教育方式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的“要保护人格尊严”有冲突,且做法略嫌偏颇,不宜过于提倡。
还有专家认为,医治公共领域的顽疾,政府不应指望短平快的大剂量猛药,而应从自身监管上找差距,在提高公共管理水平上下工夫。如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应检讨交通规划合不合理、红绿灯设置有没有缺陷、路标指示清不清晰等。■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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