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发改委称,此次并没有发现联合利华公司有提前散步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因此不会做出处罚。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向东 5月26日,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对联合利华最近涨价事情回应称,此次联合利华涨价是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与上次情形不同,此次并没有发现联合利华公司有提前散步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因此不会做出处罚。
据了解,近日联合利华旗下的夏士莲、力士等品牌的洗发水、沐浴露分别涨价10%左右。此次涨价行为距离国家发改委对联合利华开出200万罚单尚不到一个月。
根据国家发改委披露的情况,今年3月下旬,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多次接受采访发表日化产品涨价言论。此后,国家发改委责成上海市物价局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的行为依法开展检查,并约谈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在接受检查期间暂缓原定4月1日执行的调价计划。5月初,国家发改委查明联合利华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并做出了相应惩罚。
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国家发改委对相关企业违法涨价行为进行惩罚的依据是《价格法》,但是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联合利华的此次涨价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而《价格法》也并没有规定企业不能涨价。
不过,有关部门人士也表示,对涨价等企业行为的监管,不仅仅有国家发改委和物价管理部门,同时也有工商和反垄断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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