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东莞地下钱庄头目李月财犯非法经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併罚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杨兴云 广东省东莞第三人民法院日前对被称为东莞“最牛地下钱庄”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的6人在被判刑罚的同时并被处以高额罚金及没收违法利润350万元。地下钱庄头目李月财犯非法经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併罚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6岁的东莞桥头人2005年,李佛婵、李月财、莫锦全、李汉良4人,共同出资在凤凰山庄一栋别墅经营地下钱庄,从事非法兑汇活动。
据知情人透露,这个东莞史上最牛的地下钱庄,主要是为港资、外资企业服务,“比如说一些港商在桥头开厂,拿了港币进来,但是给工人发工资又不能发港币,所以需要将港币兑换成人民币”。与在银行进行外汇兑换相比,李月财等人的这个地下钱庄存在一定的优势,“不限时间,兑换价比每天的外汇汇率略高”。有知情人说,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有那么多企业找他们进行外汇交易。
经查明,李月财等人仅在2009年7月至2010年9月期间,非法进行外汇买卖的交易金额就达到5767万馀美元、港币24.32亿港元。
据悉,为抓捕该团伙,东莞市公安局专门组成一支70余人的队伍,现场查获人民币1045万余元、港币39.78万元,还有日圆、美元、台币等,有目击者称“警察在现场用几台点钞机同时点钱,点了半天才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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