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二审中,药家鑫将增加一名辩护律师。之前一审时药被判处死刑,并处赔偿被害人4.5万元
【财新网】(记者 许菁)5月20日上午8点,药家鑫撞人杀人案二审将在陕西省高院开庭审理。
昨天(5月17日)下午,该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在其微博上称,“今天下午陕西高院通知王辉:药家鑫案二审定于5月20日上午8点开庭”。他表示,该案二审估计不会当庭宣判,还需要合议。
另据华商网消息,在二审中,药家鑫将增加一名辩护律师。
财新网此前报道,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1年3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但当庭未宣判;4月22日西安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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