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发改委17日介绍称,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完善促进蔬菜生产和流通的政策,努力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稳定蔬菜价格。
第一财讯 据新华社5月17日报道,国家发改委17日介绍称,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完善促进蔬菜生产和流通的政策,努力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稳定蔬菜价格。
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蔬菜流通方面的运输距离长、流通环节多、经营成本高、抵御灾害能力弱等问题,加上一些地方蔬菜自给率降低,加剧了蔬菜价格的异常波动。
为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稳定蔬菜价格,发改委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确保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要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大型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用水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或现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用电同价。
发改委还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市场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农贸市场对经营户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继续保持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合约价格等违法行为。
根据发改委的通知,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要安排不少于30%的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领域的温室大棚、冷库、平价商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尚未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2011年底前要依法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此外,发改委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高蔬菜自给率;合理规划包括批发市场、社区农贸市场、平价菜店在内的城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蔬菜储备体系,提高城市蔬菜应急供应能力;推动开办基本蔬菜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发展订单农业、长期购销合同等产销衔接关系,抵御蔬菜生产流通风险,稳定蔬菜供应和市场价格。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