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防范和杜绝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维护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尧 保障房建设用地不足怎么办?拿集体建设用地来补。自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的任务下发,包括北京在内的不少城市政府宣布将研究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保障房。但这一做法被国土资源部叫停。
5月12日,国土资源部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用林透露,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防范和杜绝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维护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
但这一趋势也与当下陡然提速的保障房建设有关。国土资源部在当天也公布了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供地幅度大幅提升,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0万公顷,与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18.47万公顷)和实际供地量(12.63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8.5%和72.6%。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达到了7.74万公顷,与2011年计划(6.58万公顷)和实际供地(3.24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7.6%和138.9%。
在这样的压力之下,廖永林表示,应当在三个方面入手,保障供地计划完成。
第一,简化用地审核,提高审批效率。
第二,要严格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以有限的土地资源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其中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第三,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公租房,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建设行为,严格规范距城镇较远、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工矿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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