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希尔顿酒店总经理涉黑被判无期

2011-05-04 17:29: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数罪并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另3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

数罪并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另3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今天(5月4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希尔顿酒店总经理“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彭治民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等多罪,被判无期徒刑。

  据华龙网报道,重庆庆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彭治民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被告人曾智强等26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被告人鲁永合、何德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被告人黄红伟、陈卫东、咸益因犯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单位重庆华宇广告有限公司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五百万元。

  报道称,法院审理查明,自1993年以来,彭治民先后注册成立庆隆公司、众诚公司等公司,并投资修建重庆希尔顿酒店。2003年以来,彭治民采用经济利益笼络控制等方式,纠集被告人曾智强等人,以庆隆公司、众诚公司、希尔顿酒店等为依托,在重庆市渝中区、南岸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彭治民为组织、领导者,以曾智强、杨晓、代洪涛、蒲体华、晏红、王晖为积极参加者,曾嘉玲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了解,2003年底,该组织在希尔顿酒店负一楼开办钻石王朝俱乐部,为拉拢客源,先后组织妇女卖淫2200余次,从中非法获利400余万元。

  庆隆公司在开发其非法获得的茶园项目期间,多次因拆迁等问题对他人进行殴打、扣留并毁坏他人财物,致2人轻伤,5人轻微伤。

  2004年底至2009年,彭治民为强行推进开发进度,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指使杨晓、代洪涛等人破坏林地71公顷,林木蓄积1479立方米。为谋取非法利益,2010年2月,彭治民向他人高利转贷1500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80万元。为寻求庇护,该组织还先后向国家工作人员鲁永合、黄红伟等人行贿250余万元。■

  (财新记者 许菁)  

更多

快讯

三言智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