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模范佟丽华:社会尊重为人民做事的人

2011-05-01 16:15:00 | 作者: 张然来源:经济观察网

【编者按】铁人王进喜、时传祥等老一代劳模的无私奉献精神,新劳模做不到了。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然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五一国际劳动节,每到这个时候人们都会把钦仰的目光投向了“劳模”。近年来劳模的评选标准有了些许变化,一些体育明星、企业负责人、律师等成为全国劳动模范。对此,本网记者专访了全国劳动模范、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他认为,当今社会对劳模的评选标准除了强调其顽强拼搏、勇于担当的精神,还要求有立足本职工作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行为。

经济观察网:你认为新老劳模有哪些共性和区别?

佟丽华:全国劳动模范是授予劳动者的最高荣誉。在我看来,新老劳模身上有一些共性的东西,比如拼搏奋斗精神、勇于担当的意识等。

小的时候,感觉劳模离我们很遥远,他们是一个时代的写照和象征。在那种特定发展阶段,拼命苦干的“老黄牛”成为典型的劳模形象。铁人王进喜、时传祥之类的老一代劳模除了拼搏奋斗,还有一种忘我的、无私奉献的精神,这种精神新一代劳模做不到了。

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评选劳模的标准可能更多的强调创新精神、工作能力,参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面貌以及对国家的贡献。新时代的劳模更加鲜活,他们能做到甘于奉献,但无私奉献就很难做到了。

经济观察网:当下劳模的示范作用有没有变弱?

佟丽华:40、50年代人们的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和单一。在单一的意识形态背景下,劳模的示范作用会更明显。现在人们的社会评价标准越来越多元化了,在这种背景下,不可能推出一个劳模就会像过去那样被大肆追捧和学习。当然我们也要看到不管标准怎么变,劳模的结构还是很多元的,包括社会精英、基层劳动者等各种类型。我们要看到,整个社会还是尊重和欢迎真心为社会做事的人,这是社会的需要。

经济观察网:你平时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是怎样的?

佟丽华:很多人对我的评价是缺少生活情趣的人。我坦言自己很热爱工作。工作和闲暇时间都会不由自主的思考和规划很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所以导致我常常失眠。但是现在都强调可持续发展,我也有意识的调节工作与生活的关系。每周平均游一次泳,周末会和家人去郊区或公园转转,感觉特别舒服。另外,我也学着紧跟时代潮流,会写博客,上微博。

经济观察网:你觉得微博有意思吗?

佟丽华:挺有意思的,信息量很大。我开始上微博是单位年轻同事带动的。现在每天都会花半小时去微博上看看。那段时间微博发起随手拍照解救流浪儿童的活动,我就在上面发表我的观点。有记者采访,我就说你们去那看吧。

佟丽华简介:

男,满族,现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担任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等职务。2010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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