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目前已有8485万农民工成为工会会员。在现有的工会体制下,工人仍有自我组织维护权利的空间
【财新网】(记者 蓝方)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的数据,在当前2.39亿工会会员中,农民工已达到8485万人。随着全总“工会进村”、在农民工流出地组建工会以及中小企业组建工会等工作的推进,工会的覆盖率还在不断扩大。而在不断增长的数据背后,加入工会究竟能给农民工带来什么?
2011年4月25日,在“与建筑者建造尊严——‘对话建筑工’”的主题研讨会上,全总法律工作部处长关祥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者闻效仪、原全总书记处候补书记韩西雅与基层工会会员对话。
建筑工的工会在哪里?
姜日富(工地带工,北京房山张坊镇工会会员):作为工地的管理人员,我被要求加入了工会。但工地上没有将普通工人发展成会员。
闻效仪:建筑行业的工会的发展,有一个最大的难点,就是工人的流动性太强。虽然难,但是工会也不应该去回避这个问题。工地上、项目部上成立的工会,严格的说是一个违法的工会。从上到下组建的工会,从意图上来讲是好的。但是这个工会的主席、委员并不是按照法律要求选举而来,常常是老板或者老板娘。这种情况下,基层工会很难发挥好作用。
姜日富:我们公司工会的主席是企业任命的,都是老板发工资雇的人,这样的人不可能代表工人的利益。
闻效仪:工会干部职业化,就是一种好的尝试。工会干部的工资由上级工会直接支付,切断基层工会干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
关祥坤:其实全总非常希望大家加入工会。只要找齐五个人,找到上级组织,不管是街道工会、区工会还是市总工会都可以,即可递交书面的申请。上级工会有天然的义务,帮助工人们组建工会。在上级工会的帮助下,就可以成立一个筹备组,然后发展会员。召开会员大会后,可以选出工会委员。在输出地成立,流入地成立,都可以。对人员的数量、学历、性别,都没有限制。
农民工工会可以做什么?
周周(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统筹干事):我们在邢台隆尧县的重贤村推动工人成立了自己的村级工会。程序上并不复杂,成立不是难事。但工会成立后,运作却很难。工人们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我在老家成立的工会,在别的地方管用吗?
关祥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可以由工会代表与企业代表集体协商。我们推动在矿山、建筑、餐饮等行业建立行业性或者区域性的工会组织,目的就在于通过这些工会去进行集体协商,尽可能解决一些问题。
工人既可以自己成立一个工会,也可以加入现在已有的工会。输出地先成立工会会有一个问题。工人并不是从一个地方集体到另一个地方工作。因而一些地方开始建立维权的联动机制。“天下工会是一家”并不仅仅是一个口号。现在有不同地方的工会,相互之间签订协议。你的工人来我这里,我帮他维权,以后我的工人去你那里,你也帮他维权。可能有一些地方的工会干部,因为成本的问题,对为异地会员维权缺乏动力。但1992年的《工会法》就明确规定,工会干部不作为,会遭到投诉。
韩西雅:现在不管走到哪里,随便问一个工人,都会说,工会没用。工会现在一说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就成了帮老板赚钱。而工会存在的意义,就是要替工人维权。工人阶级还是要自己解放自己。现在有这样的制度空间,在自上而下的工会体系建立起来,工人们可以抓住机会成立自己的基层工会,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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