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入罪 全总官员担忧执法难

2011-04-26 05:48:00 |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者按】“恶意欠薪”罪在具体的法律实施层面正可能面临难以裁量“恶意”和执法不力的难点,从而使得这一法条对农民工的保护效果大打折扣。

  “恶意欠薪”罪在具体的法律实施层面正可能面临难以裁量“恶意”和执法不力的难点,从而使得这一法条对农民工的保护效果大打折扣。

  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法规处副处长关祥坤昨日在一场“对话建筑工”论坛上发表了上述观点。

  学者称“肯定会找几个祭旗的”

  今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恶意欠薪”首次入罪。该修正案将于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届时,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将可能得到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各界一度为这个消息感到振奋,认为此举可能使长期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的欠薪现象得到遏制。

  关祥坤表示,恶意欠薪入罪在执行层面将会面临两个难点:一是“恶意”如何确定,这具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第二是执法不力,既包括现有执法力量的不足,也包括执法部门的利益考量等因素。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自四川阆中的农民工何正文是全国第一个建筑业追讨劳动合同案的当事人。他历时三年,拿到了工资和补偿。

  “以我的亲身经历来说,有这个恶意欠薪罪虽然说对他们(包工头等欠薪方)是个压力,但效果不会太大。”何正文担忧一些执法部门不作为。

  据关祥坤介绍,全总最早从2003年农妇熊德明向温家宝总理反映欠薪苦情之后就开始全力推动“恶意欠薪”罪写入刑法。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学者表示,尽管可能面临执法层面的难题,但恶意欠薪罪对于规范劳资关系、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和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将有积极作用,“真正实施了,肯定会找几个祭旗的。”

  治理欠薪倒逼包工制顽疾破解?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制造业。而据该报告中17.3%的农民工从事建筑业来计算,全国建筑业农民工总量约在4000万人。建筑行业由于已经形成层层转包的包工制,欠薪对农民工来说已经成为家常便饭。

  一位地方工会负责人介绍,过去农民工遭遇欠薪,常常是爬到塔吊上以死相逼,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学着使用法律维权,但维权程序复杂,成本常常超出农民工的承受能力。

  昨日,来自邢台的农民工陈立波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自己进城打工十七八年,常常陷入讨薪的烦恼中。

  “包工头是绝对不愿意签合同的,所以我们讨薪连证据都没有,麻烦得很。”陈立波说。

  陈立波2010年的工资仍有三四千元被拖欠,什么时候能拿到还未知。

  而在其看来,打官司不是个好选择。2009年他打赢了官司,讨回了9000多元工资。后来一算,自己打官司期间,前前后后的各项费用加起来就近9000元。

  “我算了账,这样打官司白打,不值。”陈立波说。

  建筑业内由于普遍存在层层转包的包工制,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月发放已经成为行业内的惯例。这一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因此大多数建筑企业不愿意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统计局上述调查,建筑行业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高达74%。

  关祥坤分析,包工制是造成建筑行业欠薪严重的根本原因之一。但由于包工制涉及用工环节及更多复杂的方面,解决这个问题不是短时间的事情。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则认为,在建筑行业的利润分配上,最大的利润是被开发商拿去,其他环节总体利润率并不是很高。因此,先通过治理欠薪保证工人的工资正常发放,并以此来倒逼包工制度问题的解决可能是个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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