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建筑工】包工头也有辛酸——清华大学教授沈原对话包工头李新峰

2011-04-26 08:15: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做包工头不是普通建筑农民工的出路,出路在于去掉‘农民’,成为真正的建筑工人”

“做包工头不是普通建筑农民工的出路,出路在于去掉‘农民’,成为真正的建筑工人”

  【财新网】(记者 蓝方)在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今年人社部将启动三年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专项整治行动。

  该目标的提出,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事实上,2003年温家宝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后,针对欠薪问题的文件不断出台。而建筑行业的欠薪情况却始终未得到根本性好转,工人按月领取薪酬的法定权利则更难落实。

  建筑行业的欠薪痼疾,与该行业普遍盛行的垫资制度相关。在开发商预售房屋回笼资金前,每层分包、转包关系下的承包者都需要自掏腰包,垫付部分款项。最底层的农民工则为之垫上自己的工资,每月仅领取数百元生活费,待到年底或工程结束再最终结算。由于三角债务的存在,建筑行业工资拖欠极为普遍,农民工在不同的分包、转包商间艰难讨薪。

  在建筑行业层层分包体制下,从普通农民工晋级为“包工头”,乃是不少工人的奋斗路径。包工头究竟在分包体制下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2011年4月25日,在“与建筑者建造尊严——‘对话建筑工’”的主题研讨会上,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系主任、资深劳工专家沈原教授与河北包工头李新峰对话。

  建筑工地的用工结构

  沈原:包工头是这个包工制度上的节点。你要做包工头,你是怎么找工人的?我插队的时候当过民工,那时候是生产大队、人民公社这样的制度保护我,保证我有饭吃。改革以后,没有这样的制度保证,你和普通工人之间依靠什么关系维系?他们怎么跟着你走?

  李新峰:我的工人大部分和我素不相识。最初我给他们日结工资,以此来赢得他们的信任。

  我一般会带十来个工人。在我的上面,还有大包工头。一般要4到5层关系之后,才能到劳务公司一级。

  我上面的包工头不仅会拖欠工资,还会克扣。一个项目做完之前,是由我自己垫钱支付工人的生活费。一人平均一天是十多二十块钱,一般一个人一月是600到700元。也就是说,我每月都要垫上六七千块钱。项目完成后,我来和上一层的包工头结算。一般会以工程不合格、要返工等理由克扣,这样我还要继续贴日工、生活费。一般10万的费用,要扣2万块。这基本上是一个惯例了。

  包工头与工人联合讨薪

  沈原:如果你的上家不给工资的时候,你会和你的工人一起去讨薪吗?

  李新峰:公司不给我钱,我拿什么给工人?去年有两次欠薪的情况。一次是在冬天,工地上要求我带着工人抹水泥,当时天气很冷,灰一抹上去就冻上了。公司因此叫停工,而且不给结工钱,理由是说我们抹得不合格,来年还要返工。

  于是我们找到项目部,要求结工钱。项目部就和劳务公司相互推诿,于是我们就去堵工地的大门。堵大门无效后,又去找劳动局。当时已经是12月31日了,我让工人们收拾好行李,一起去劳动局,拿不到工资,就谁也不能走。

  想办法进到劳动局以后,我们三十多个人就往地上一躺,问题没解决,后来还扯了横幅。劳动局副局长保证晚上会给我们解决,结果晚上来了一个刑警队的队长。另一个包工头和他谈着谈着就吵了起来,被说成“袭警”,最后我们三四个人就被关了一晚上。但这一晚上后,也把工人们的工资要回来了。

  改革现有体制的动力何在?

  李新峰:作为包工头,我当然也想改变这种不按时结钱、欠薪、克扣的现状。但是我无能无力。我们包工头没有实力和公司谈判。如果我要和公司签一个对它有所约束的协议,或者代表我的工人要求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活儿我可能就接不成了。

  如果签了正式的协议,公司增加的成本太多。而市面上多得很的廉价劳动力。除非所有人都要求签正式的协议,所有人都这么干,才有可能改变。一个人是无能为力的,需要所有人都去努力。

  包工头并非普通农民工的出路

  李新峰:包工头并不是保障。建筑业农民工,要么撇开农业,要么撇开建筑。不是我们回去种地当农民,要么就做真正的工人,享受和工人一样的待遇,一样的社会保险。

  沈原:我非常同意。农民工在社区,是社区公民,在企业,是企业公民。现在不是仅仅为涨一点工资讨价还价,还要为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住房、下一代的教育所需要的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而博弈。现在必须给农民工真正工业公民的身份,原有的体制已经三十年了,不合理,也维持不下去。农民工的未来,不是要变成包工头,而是要废除、埋葬农民工生产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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