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每个驾照申领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捐或不捐,以及捐献何种器官并进行登记。这一举措有望于今年年底开始实施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卫生部表示,将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这一措施将于今年年底实现。
《法制晚报》援引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话称,今年9月左右,我国将出台器官捐献的全面构建体系,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系统中,将包括公民在申领驾照时将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届时,我国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登记器官捐献意愿。驾照申领人可以选择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时,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愿意捐献何种器官。
黄洁夫此前曾表示,国家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可以大致分为5个部分:国家器官移植管理体系、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系统、人体器官捐献和分配网络体系、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人体器官移植科学登记系统。
报道称,国家将制定在器官捐献之前、期间和之后对捐献者及其家人提供人文关怀和照顾的相应措施,其中将包括救助补偿政策,如减免器官捐献者及其家人的住院医疗费用、减免器官捐献者的殓葬费用等。
据了解,目前国外很多国家都已有类似器官捐献环节,在发放驾照时,进行捐献意愿登记。驾照申领人签署一份器官捐献表,进行器官捐献的意愿登记。如澳大利亚的驾照持有者约80%都愿意签署;在英国,这一比例约为45%。
据卫生部门统计,目前中国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约是150万人,可仅有1万人能够得到供体,实现移植的愿望。
2010年3月,国家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召开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会议,宣布在全国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南京、武汉等十省市正式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财新网此前报道,试点工作实行一年来,深圳市实现多器官捐献11例,遗体捐献17例,其中多器官捐献超过全国去年捐献总数的三分之一;山东省已有近300名志愿者登记器官捐献;武汉去年有逾600人登记器官捐献;不过,在南京仅有四例潜在捐献者,且都因各种原因“流产”。■
(财新记者 许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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