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前辩护律师关于“激情杀人”的说法曾引起广泛的社会争议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备受争议的药家鑫案,今天(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的3月24日上午,药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第一次开庭。当天的庭审还原了去年10月20日那一幕:药家鑫驾驶私家车,在西安大学城附近将骑着电动车的女服务员张妙撞倒。他下车查看,并将正在记车牌号的张妙连刺数刀后逃逸。随后,在不远的地方,他又撞倒两位行人,随即被抓。10月23日,他向警方承认自己撞人后将人杀死,称“怕农村人难缠”。
24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从“药家鑫自首是否成立”“药家鑫悔罪态度”“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程度”“药家鑫的主观恶性究竟有多重”四个方面展开辩论。焦点在于药家鑫是否有自首情节。
辩护律师认为,事发后药家鑫被父母带到公安机关投案,此外,药案不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杀人,而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演变成“激情杀人”。而被害人家属则表示,直到10月23日,药家鑫在父母陪同下到专案组,再次接受讯问时,才交代了撞伤并杀害张妙的行为。
24日庭审当晚,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以《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为题进行报道,除了播出药家鑫流泪的镜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也在节目中作为嘉宾出现。
李玫瑾的分析提及:药家鑫连捅被害人的行为,是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这一表述在随后的传播过程中被演绎为“弹钢琴强迫性杀人论”,舆论质疑有人在美化药家鑫、试图唤醒人们的同情心,以取得“刀下留人”的效果。
药家鑫案的讨论还延伸出“中国要不要废除死刑”的讨论。众多法律学人和公共知识分子均参与讨论。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撰文发问:“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吗?”此外,该事件甚至生发出“支持废除死刑,就是支持豁免药家鑫刑责”的口水仗,使得关于药案的讨论陷入混乱。■
(财新记者 刘长)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