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2011年4月22日上午,李庄漏罪案进入庭第三天,案件发生戏剧性转折。公诉方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
公诉方撤诉时,李庄漏罪案已审至第三天。
此前,李庄的家属和辩护方对李庄漏罪案进行了多种可能性的猜测,本来可以于4月20日结束的庭审,重庆法院方面突然宣布21日休庭一日,22日继续审理。
在李庄漏罪案的庭审过程中,李庄的两位辩护律师斯伟江和杨学林始终为李庄作无罪辩护,并收集了证明李庄无罪的最新证据。
公诉方的撤诉,并不意味着李庄漏罪案就此了结,如果重庆检察院将此案退回侦查,公安机关重新收集证据后,李庄漏罪案就有可能被重新提起公诉。本网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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