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禁止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2011-04-21 10:27:00 | 作者: 来源:新京报

【编者按】卫生部等五部委日前下发公告,三聚氰胺限量值标准从乳制品扩展到整个食品中,我国食品中三聚氰胺的标准得到统一。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公告明确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

生部等五部委日前下发公告,三聚氰胺限量值标准从乳制品扩展到整个食品中,我国食品中三聚氰胺的标准得到统一。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公告明确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

不得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毒性轻微,长期摄入会造成生殖、泌尿系统的损害,膀胱、肾部结石,并可进一步诱发膀胱癌。

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公告称,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食品,其含量很低。

三鹿奶粉事件后,我国曾发布“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

超限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公告延续了乳制品的相关数据,其中称,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吴永宁说,此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提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标准一致,这次食品统一按照“1mg/kg和2.5mg/kg”的限量管理,比过去更加严格。

近期食品安全事件

●3月15日

双汇部分产品含“瘦肉精”被曝光。

●4月12日

上海曝出“染色馒头”事件。

●4月16日

多地曝出“牛肉膏”事件,可将猪肉变成“牛肉”。

●4月20日

沈阳被曝查出40吨“毒豆芽”,含有多种禁用添加剂。

【解读】

限量标准不影响人体健康

1mg/kg与2.5mg/kg”的限量标准,能否保证不影响公众健康?昨日,中国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专家表示,这一限量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是一致的,并不会影响人体健康。

中国疾控中心食品安全曾以乳品为例,对此问题作了解答。

假定成人、儿童和婴幼儿的体重分别按照60、20和7公斤来计算,以国际通用的人群耐受摄入量为0.32mg/kg体重进行计算,那么成人、儿童和婴幼儿每人每天三聚氰胺的摄入量不超过19.2mg、6.4mg和2.24mg时,一般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如果婴幼儿配方乳粉三聚氰胺含量为1mg/kg,假设一个7公斤的婴儿每天食用150g的奶粉,那么他的三聚氰胺的摄入量是0.15mg。仅为婴幼儿每天安全摄入限量2.24mg的6.6%。

假设一个20公斤的儿童每天饮用1000ml(4袋)液态奶,那么他的三聚氰胺的摄入量是2.5mg,也低于其每人每天安全摄入6.4mg的限量。而成年人三聚氰胺的摄入量,也远达不到其每人每天19.2mg的安全摄入量水平。

■ 声音

中国食品标准被指“内外有别”,一流产品用于出口,二流产品用于内销。昨天,食品安全专家和卫生系统人士就此说法做出回应。

“婴幼儿配方粉中国标准最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吴永宁举例说,婴幼儿配方粉,中国的标准是最严格的。婴儿配方粉国际上只有铅的限量标准,但在中国除了铅之外,还有砷的限量标准。中国也正在领导制定国际上砷的限量值。

“标准制定参考消费习惯”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认为,所有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都是在保护自己公民的前提下制定的,都是和自己公民的膳食报告情况密切相关的,如果不了解这些情况,无法评定标准的好与坏。

“食品标准与贸易保护有关”

卫生系统人士表示,对于影响各国间标准的不同,贸易保护和贸易壁垒也是原因之一。比如欧盟是进口国,在同等情况下,标准制定得越严越好,这也有利于保护本国自己的产业,并不仅是出于安全的考虑。

■ 举措

全国整治“瘦肉精”一年

从“瘦肉精”源头到进出口七环节均有部门负责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日前已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将为期一年,重点从七个环节开展整治,一是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对黑窝点、网上销售渠道全面排查;二是整治养殖环节,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三是整治收购贩运环节,督促建立查验制度和信息记录制度;四是整治屠宰环节,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检查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五是整治加工环节,严格执行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六是整治销售、餐饮环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七是整治进出口环节,对出口肉品相关备案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说,“瘦肉精”源头、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流通餐饮、进出口等七个环节,每一项任务措施都有负责的部门,并强调了各环节监管的衔接。

更多

快讯

三言智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