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称将“尊重法律、关爱伤者、尽快妥善解决”,回应中并没有涉及警车开道、闯红灯问题。在赔偿问题上,邢台县政府与受害者家人的说法有部分出入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昨日(4月20日),邢台县政府针对被曝光的“政府车辆违规行驶撞残一名学生”做出回应,称将“尊重法律、关爱伤者、尽快妥善解决”。不过,回应中并没有涉及警车开道、闯红灯问题。
这起事件发生在两年前。《河北邢台县县长出行警车开道,乘坐车辆肇事后扬长而去》(原帖已被删)一帖出现在天涯论坛,称2009年3月9日,在邢台市第八中学读初三的14岁学生李小林(化名)在骑自行车过马路正常行驶时,被警车开道闯红灯的一辆中型客车撞飞,不省人事,当时的邢台县代县长(现邢台县县长)顾某就在车上。顾某当时并没有下车。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监控录像显示,当天12时13分49秒,路口等绿灯、沿育才路由南向北的人流开始移动。12时13分57秒,有一名交警出现,指挥该路口沿育才路由北向南移动的人流,为一队沿中兴西大街从西向东行驶的车队让行。李小林后被一辆中型客车撞倒,飞出监控录像镜头之外。
据报道,李小林的家人后与政府在赔偿问题上一直没能达成协议。
邢台县政府办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的陈述中,认可了李沛垚(前文化名李小林)被政府公务车撞这一基本事实,但并没有涉及警车开道、闯红灯等问题,表示“与此同时乘坐该车的邢台县县长及其他县领导立即让工作人员呼叫‘120’并报警。”
在赔偿问题上,邢台县政府与李家的说法有部分出入。
李家表示,2010年底,政府答应先支付无争议部分的40余万元,但春节后又表示要将所有费用一起解决。在走法律途径后,请律师核算了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9万余元,但双方在后续治疗费上存在争议,赔偿又被搁置。
邢台县政府则表示,最初李家坚持赔偿455万余元,提出将李沛垚安排为公务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后经信访局协调后,李家不接受先支付没有争议部分赔偿的建议。为了使事情尽快解决,邢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提出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邢台县提出,将双方无争议的费用先行支付,后期治疗费用按将来实际发生数额足额支付。李父表示,要与家人商定后答复,但目前一直没有正式答复。
邢台县政府法律顾问认为,伤者主张赔偿的数额只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支持,邢台县将全额及时支付。
邢台县政府办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称,县政府对此次交通事故给李沛垚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
据《中国青年报》、河北新闻网等媒体报道,14岁的李沛垚经历了开颅手术、颅骨修补等治疗,住院170多天,被鉴定为五级伤残。
他于2009年9月重新回学校上学,本该上高中的他重回初二,记忆力差、反应迟钝,成绩一落千丈。一年来发作了三次癫痫病。李沛垚至今记不起当天发生的一切,但在李父李母看来,这样也许对孩子更好。
两年间,邢台县县长没有亲自去看过李沛垚。■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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