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造假骗官案开庭 王亚丽涉嫌两重罪

2011-04-21 10:32: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检方指控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等涉嫌职务侵占和行贿罪,家人称律师会见曾遭拒

检方指控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等涉嫌职务侵占和行贿罪,家人称律师会见曾遭拒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等涉嫌职务侵占、行贿一案,4月21日上午8时起在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户籍资料显示,王亚丽生于1969年9月1日。案发前仕途一路顺畅。据公开履历,她“29岁”即被任命为团市委副书记,当选石家庄市“最年轻”的市政协常委,曾先后荣获石家庄市“十佳女杰”和“十佳女乡长”等称号。

随着骗官谋财东窗事发,王亚丽荣耀的权柄顷刻间灰飞烟灭

  2008年8月,72岁的石家庄市商人王破盘突发心脏病去世,身后留下两家公司以及价值上亿元的资产。之后,王亚丽以“亲生”女儿身份,与王破盘的五个亲生子女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遗产争夺大战。

  随着双方争斗的发展,王亚丽通过虚假身份、伪造干部档案、履历,被违规录用为国家干部等问题曝光。

  2009年5月27日,王亚丽被免职。

  2010年1月12日,王亚丽被双规。当年8月23日,中纪委、中组部发布联合通报披露,2002年7月,王亚丽编造履历,以“军转干部”身份进入石家庄市交通局养路稽征处,通过伪造正科级干部资格,到鹿泉市开发区挂职任副主任。之后,历任西柏坡纪念馆任馆长助理、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直至2009年5月“东窗事发”。

  受王亚丽案牵连,共有12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乃至刑事处罚。

  据桃城区检察院起诉书,该案共有五名被告,其中王亚丽、周东风(王亚丽的姐夫、原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北城支行副行长)涉嫌职务侵占、行贿两宗罪,薛立新(王亚丽的丈夫)、肖和利、张志乔(河北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涉嫌职务侵占罪。

  检方指控,1994年10月8日,王破盘以王破盘、周东风、薛立新三人名义投资50万元,注册成立金宝公司。其中王破盘占80%股份,周东风、薛立新各占10%。王破盘为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周东风、薛立新没有出资,为挂名股东。

  1995年12月26日,王破盘以金宝公司名义和外商梁志国,共同出资45万美元,成立金华中心,开发湾里庙停车服务楼工程。外商梁志国没有实际出资。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金宝公司出资280.59万元人民币,折合美元33.75万元,占75%股份;外商梁志国出资11.25万美元,占25%的股份。王破盘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亚丽、梁斌(梁志国之子)为金华中心董事。

  2008年8月8日,王破盘去世后,王亚丽不愿意王破盘子女王中信等人继承金华中心的资产,为达到侵占金华中心资产的目的,她以王破盘女儿的身份,从石家庄市工商局借出金宝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利用担任金华中心董事,且保管金宝公司、金华中心公章之便,勾结张志乔伪造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文件,将王破盘出资40万元,占80%股份,篡改为丁增棉出资后又改为肖和利出资30万元,占股份60%,将周东风、薛立新各出资5万元,各占10%的股份,篡改为二人各出资10万元,占20%股份。王破盘在金宝公司没有任何股份。

  为使伪造的肖和利、周东风、薛立新的出资比例得到法律的确认,并推翻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出具的股权说明,从而达到侵占金华中心资产的目的,王亚丽勾结周东风、薛立新、肖和利,利用伪造的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证据,于2008年11月17日、2009年7月22日,分别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桥西区法院提起诉讼。

  检察院认为,周东风、薛立新、肖和利为帮助王亚丽侵占金华中心资产,明知王亚丽伪造金宝公司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证据,仍按王亚丽要求,在伪造的股东名册上摁手印,出庭或聘请律师参与诉讼。致使伪造的肖和利股东身份及三人的出资比例在法律上予以确认,王破盘遗留的金华中心价值11026.81万元的资产被王亚丽等人侵占。

  对于王亚丽、周东风涉嫌行贿罪,起诉书称,为了在桥西区公安分局办理相关案件中得到关照,王亚丽指使河北金润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鲁,分别于2008年8、9月份,和2009年春节前,从金润置地公司两次分别支取5万元,共计现金10万元,送给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队长赵玉虎(另案处理)。

  2009年春节前,王亚丽本人送给赵玉虎价值分别为1万元的银行卡两张和一张署名为“新颖”的字画。王亚丽被调查免职后,2009年6月7日,赵玉虎将12万元及字画返还给周东风,让其转交王亚丽。后,周东风告知了王亚丽。

  此外,王亚丽、周东风为贾玉红职务侵占一案早日得到判决,及尽快了结该中心其他民事诉讼案件,共同商定给时任新华区政法委书记王瑞征(另案处理)送礼请其帮忙、协调。2009年1月20日,周东风送给王瑞征3万元;同年5月21日,周东风又送给其现金2万元。

  起诉书还载明,在成立金华中心时,外商梁志国出资12万美元存入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分行营业部的存单,系王亚丽伪造,用于验资。

  王亚丽的家人告知财新记者,去年3月他们就已经给王亚丽聘请了律师,之后,律师屡屡申请会见,均遭办案机关拒绝。直到去年底,律师才得以会见王亚丽。

  财新记者获悉,桃城区法院今天只安排了该案的审理,法院以场地有限为由拒绝了记者旁听要求。截止到财新网发稿,庭审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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