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调整谁受惠 月收入94000元成关键点

2011-04-21 08:44:00 | 作者: 席斯来源:经济观察网

【编者按】月收入少于94000元的所有纳税人税负将均有下降,而多于94000元则税负比过去有所提高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席斯  3000元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7级超额累进税率、各档税率级距调整,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终于露出完整面目。

按照新的个税方案,相关部门测算,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将占总的个税纳税人的3%。而能享受5%、10%两档税率优惠的纳税人占个税总纳税人口的90%以上。

根据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报告,目前个税纳税人口占城镇就业人口的28%,按照2009年城镇就业人口3.11亿为基数,个税总的纳税人口为8700万,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纳税人口将减少到3700万。

实际上,因为调整了税率和级距,不同收入人群改革前后的税负出现不同的趋向。

以下均按扣除各类保险后的收入为例:

一个月收入4500元的人,改革前需要缴纳250元的个税,改革后则需缴75元。一个月收入7500元的纳税人改革前适用20%的税率,月缴纳个税725元,而改革后税率降到10%,缴纳个税375元,相差350元。

而收入23000元的人,改革前税负为3875元,改革后减少400元。而22000元的收入新旧税法下税负仍相差400元。此后大部分收入改革前后都相差400元。

25%、30%、35%三档税率的级距改革前后并没有变化而税负的区别一是因为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另一方面前三档税率级距调整的影响。

对于收入在83000元左右的人来说,税负变化开始有所不同。83000以旧版个税计算适用40%税率,税负为22025元,以新的个税计算,只适用35%的税率,税负为21475元,少了550元。83000元收入以上,每多赚1000元,按旧的法则增加400元,按照新法,税负增加450元,新旧两法之间相差50元。

可以看到,从83000元的收入开始,每增加一定的收入,新税法下的税负增加速度要快于旧税法。这也是此次改革所要体现的亮点,调节高收入。

新旧两法之间的税负差距逐步缩小到月收入94000元时,税负相同,均为26425元。这是一个关键转折点,月收入少于94000的所有纳税人税负将均有下降,而多于94000则税负比过去有所提高。

最终财政部并未调整最高税率,而是通过调节最高税率的级距实现对高收入者提高税负。将适用40%税率的级距纳入到45%税率中。

对于取消40%一档税率,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认为,这是一个比较高明的做法。在个税修改的过程中,对高收入者的调整一直存在争议。很多人认为,个税应体现对高收入者的调节所用,将高收入者税负提高,建议将最高税率调整为50%。但很多人担心,提高最高边际税率只会使高收入者偷逃避税的行为更为严重,应将最高税率下调为35%,更切实际。

杨志勇认为这套方案遗憾的是对中等收入者的税收优惠体现不足。尤其取消了15%一档税率,使得过去适用20%税率的中等收入者在税率上并没有有所下调。他认为,收入分配方案一直提倡“提地控高”,却没有提出对中等收入者的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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