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等五部门规定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

2011-04-20 20:04: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从乳品扩展到所有食品,与2008年三鹿事件后公布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一致。强调禁止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从乳品扩展到所有食品,与2008年三鹿事件后公布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一致。强调禁止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财新网】(记者 汪苏)食品中的三聚氰胺限量值正式标准出台,与2008年三鹿事件后公布的乳品临时管理限量值一致。

  卫生部、工信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所有食品中的三聚氰胺限量值作了规定。卫生部网站4月20日刊载了这份公告。

  根据这份公告,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上述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这与此前五部门就乳和乳制品出台的临时限量值一致。

  公告再次强调,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说明,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但其含量很低。

  2008年10月,作为对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的紧急应对措施,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乳品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

  五部门当时说明,规定2.5mg/kg的限量值,可以有效检测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因为每千克牛奶添加2.5毫克的三聚氰胺,牛奶中蛋白质含量约增加0.001%,添加后能够虚增的蛋白质含量微乎其微。

  在三鹿“毒奶粉”事件爆发之时,三聚氰胺含量并不在有关部门检测标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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