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统计数据显示,过去的五年,每年在岗职工的实际工资增长约在12%-13%,名义工资增长则约为16%-17%
【财新网】(记者 蓝方)五年工资增长翻番,听上去还有些遥远。但2011年4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这样一个目标,立刻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杨志明提出了若干“十二五”期间工资增长的新指标。他表示,要努力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逐步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这些指标如何得来,又将如何达成?
2011年4月19日,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介绍,“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的提法源于“十二五”规划纲要。“13%”是根据历次最低工资增长幅度的回归分析及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预测等测算而来。
“最低工资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则是依据国际通行惯例。苏海南介绍,就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比例关系看,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基本都为40%-60%。
至于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是人社部提出的工作目标。苏海南表示,从“十一五”的情况来看,过去的五年,每年在岗职工的实际平均工资增长约达到12%-13%,名义平均工资增长则约在16%-17%。因而,他分析,若“职工工资”是指在岗职工的名义工资,那么15%的目标不难达成。按年增长15%计算,五年正好可翻一番。
在苏海南看来,杨志明上述讲话的重点在于深化改革、健全机制。他表示需要关注的是在较快提高工资水平时如何合理调整分配关系。关键在于深化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新的企业薪酬制度和机制,通过起点、过程的公平分配,实现分配结果的公平。
苏海南介绍,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的重点,当前仍是“提低”与“控高”。“提低”方面,主要是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工,尤其是普通职工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努力提高中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控高”方面,主要是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加大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力度。
苏海南认为,只要继续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五年工资翻番并非难事,难点在于如何保证分配得公平合理,这方面今后还需要下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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