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湖北省副省长称,三峡蓄水后,河床冲刷加剧了崩岸险情;长江综合防洪体系尚没按规定全面建成
【财新网】(记者 邓海)尽管长江中上游建有三峡工程等水利防洪工程,但湖北、湖南等长江中下游省市,防洪问题仍远未过关。
4月18日的“长江论坛”上,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称,地处长江中游的湖北省,防汛防洪仍然是湖北“天大的事”,“目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长江中游的防洪问题还远未过关。”
他说,虽然三峡水利工程完建,让长江中下游防洪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便发生类似1954年、1998年那样的大洪水,也不会再出现寝食难安、举全省之力全民抗灾的被动局面。但他指出,在三峡蓄水后,河床冲刷严重加剧了崩岸险情,特别是荆江地区,堤防崩岸情况明显有所增加。
郭生练说,2001年至2003年,荆江干流河段年均发生崩岸19处,年均崩岸长度约为10公里。而在蓄水后的2003年至2007年四个年度,此处已发生较大崩岸124处,年均崩岸长度31.68公里。“在这当中,有些崩岸地段已削蚀了安全边滩,直接影响防洪安全。”他说。
同时,他也指出,长江综合防洪体系还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建成。“荆江大堤尚有135公里未达到设计编制,荆南四河堤防在湖北境内1086公里没有实施系统整治,分蓄洪区建设严重滞后,远不具备分洪运用的条件。”
他还表示,尽管长江堤防整体已经加固达标,但也不能说是固若金汤、万无一失。因为长江堤防基础多为二元结构,底下存有强透水层,而且还嵌套着一系列古河道等,常构成长江洪水与堤内地下水的通道,在洪水期长江高洪水位的压力作用下,极易在大堤内侧出现几百米乃至上千米范围的管涌,引发沙土液化和堤基软化。
湖南省代表在“长江论坛”交流发言时,提出了类似观点。湖南省代表认为,目前洞庭湖区的堤防标准仍然偏低,重点堤垸仅能预防10至20年一遇的洪水,蓄洪垸和一般垸仅能防3至5年一遇的洪水,蓄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有计划分蓄洪依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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