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药品收入在公立大医院总收入中占很大比例,因此多方观点对有望大幅削减药费收入的基本药物制度在公立医院的推行持悲观态度
【财新网】(记者 戴廉)“到目前为止,形成的共识是,基本药物只在基层推进,所以医院版的目录就暂时不推出了。” 4月9日,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在“2011北京大学光华卫生经济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
2009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新医改方案”)提出,要“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由于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并且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新医改方案希望通过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健康公平”。
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简称基层版)。按照当时的部署,基本药物目录大医院版将和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同时出台。
但近两年来,尽管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已出台,基本药物目录大医院版则始终不见踪影。
基本药物制度要求药品销售实行零差率,但在当前90%以上的公立大医院,药品收入都在医院总收入中占很大比例,因此自该制度推出起,多方观点即对其在公立医院的推行持悲观态度。
在4月9日的论坛上,郑宏还指出,按原计划,《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将在2012年进入目录调整期。“现在正在对于基层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于307种药品进行评价,如果大家都认为目录非得调整不可,估计会尽快调整,不会等到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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