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买断”的林业工人被“冒领”工资?

2011-04-11 16:22: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8年前“买断”身份的32名林场职工,4年后发现他们的名字依然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花名册”上。他们的工资被谁“冒领”了?

8年前“买断”身份的32名林场职工,4年后发现他们的名字依然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花名册”上。他们的工资被谁“冒领”了?

  【财新网】(记者 周凯莉)内蒙古32名林场职工上访诉求的故事,听起来像一个荒谬的玩笑。

  2002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下属三大林场的32名职工,因“国家天保工程安置森工企业富余职工”政策,领取了1998-2000年相当于3年的安置费,“买断”职工身份后自谋出路。

  而4年后的2006年,一位名叫杨建国的职工,在乌拉特后旗林业局调动劳动档案时,偶然发现,他和其他31名职工,一直在册。在一份《乌拉特后旗2006年12月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花名册》上,杨建国、李丽萍、史魂军、杨春玲等被遣散的32名职工的名字依然在册。

  也就是说,从2001年至今,32名被遣散职工的工资依然在发,累计总额高达400余万元,这些钱被谁“冒领”了?

  这32名当年被“买断”的职工,如今大多已年过不惑,有的以开锁匠为业,有的依靠婚嫁丧娶做司仪谋生。对他们来说,失去财政保障下的稳定职业,是人生里最大的失败。

  由此,白平良、杨建国、张长江等职工代表开始了长达3年的维权之行。一名林业局的领导曾表示:“工资表上的名字和你们没关系,就是用了一下你们的名字。”

  2008年8月29日,乌拉特后旗林业局对白平良等人所反映的“工资冒领”问题,做出答复。答复中称,2002年,旗林业局根据相关文件,在“职工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与部分职工签订一次性安置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并办理了相关的法律公证手续,经认真核查,双方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真实有效”。而早在1998年,国家人事部已出台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相关规定。

  2009年2月23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白平良、杨建国等人信访事项的复核意见中称,经乌拉特后旗纪委核查,“这是林场套取财政资金,借安置人员名义欺骗上级部门”,该问题已由乌拉特后旗纪委作出处理,套取的资金全部收缴,并处以罚款,但这“不能说明林场在安置过程中欺骗了安置职工,更不能说明安置职工与林场的劳动关系在协议安置后仍然存在”。

  但是,这些说法未获得职工们的认可,而林场也拒绝接收这些职工返回工作岗位上班。32名职工一直坚持维权,每人平均为此花费了上万元经费。

  今年4月上旬,张长江、杨建国等4名职工代表来到北京上访。而他们到京上访的第二天,乌拉特后旗林业局、信访局相关工作人员,即跟到北京,表示会“协助解决问题”。

  “承诺没有用,顶替我们领这么多年工资的人,还在上班。”张长江对财新记者称,不管是否会“被遣返”,他们将依然坚持北京上访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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