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河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旨在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升政府采购透...
近日,《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河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旨在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通知》明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要求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以及财政部门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人应落实责任,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审核管理;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当事人要规范信息发布格式,集中统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提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要求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要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得以“略”“详见”等表述代替需公开的内容,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开的事项;不得将人物、单位等使用简称或随意简写缩写;不得公示个人身份信息或手机号码;不得公示非政府采购信息;不得跨栏目发布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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