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旨在提出...
近日,《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旨在提出完善政策衔接规定强化补贴资金发放监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实施意见。
《意见》共七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完善政策衔接规定。3、落实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4、强化补贴资金发放监管。5、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6、加强精准管理的保障。7、合理设定容错纠错的情形。《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残疾人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帮助残疾人及监护人知晓政策并自愿申领补贴,补贴标准、补贴范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发生变更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云政发〔2016〕5号和云民发〔2022〕227号文件中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政策衔接规定,原则上不得新增尚未明确的政策衔接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残联和乡镇(街道)应每月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各地要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以及线上各系统平台之间的数据保持一致;各地要建立规范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管理制度;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相关部门要求,将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各地应加大对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发现和追回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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