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旨在纵深推进山东消费提振年,激活释放有效...
日前,《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旨在纵深推进“山东消费提振年”,激活释放有效需求,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政策措施》共四部分40条,主要内容包括:1、强化大宗消费支撑。明确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减免政策;支持各市联合汽车生产商、经销商开展汽车更新补贴;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发布新能源汽车下乡产品目录;加强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战略合作;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各市不得设置汽车限购措施;加强对汽车消费信贷的支持;制定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组织开展家居、家纺、家装等消费节活动。2、优化服务消费供给。提出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开展“乐宿山东”提升行动;举办“齐鲁美食节”“新时代新鲁菜”创新大赛等活动;促进文娱会展消费;深入实施“齐鲁文艺高峰”计划;促进体育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优化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等。3、培育新消费增长点。要求壮大信息服务消费;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子产品消费;加快发展直播电商;支持发展新零售;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支持农村消费扩容;编制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建立预制菜产业标准体系;建立预制菜骨干企业和品牌培育库。4、优化城乡消费环境。明确丰富城市消费场景;支持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加快补齐流通体系建设短板;加大金融对居民消费的支持力度;支持各市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促消费、优环境的重要作用;组织实施“放心消费在山东”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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