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旨在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旨在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意见》共八部分31条,主要内容包括:1、提出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2、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要求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3、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提出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4、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明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5、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6、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求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7、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提出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8、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做好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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