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旨在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
日前,《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旨在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利率互换市场秩序。
《办法》共23条,明确“互换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北向互换通”遵循内地与香港市场现行法律法规,相关交易、清算、结算活动遵守交易、清算、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参与“北向互换通”的境内投资者应当是具有较强定价、报价和风险管理能力,具备良好国际声誉,具备支持开展“北向互换通”报价交易的业务系统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境内金融机构法人;“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品种为利率互换产品。“北向互换通”利率互换的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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