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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被告人王秀华等12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12日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4月13日,包头市发生一起汽车被烧毁案,车内发现一具被烧毁的遗体。经公安机关DNA鉴定,死者为金利斌,系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在包头拥有多家企业(独资或参股)。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包头市惠龙公司违反金融管理法规,从2004年至案发,采用融资券、借款合同的形式,以高利回报为诱惑,以惠龙公司的名义向1925人或单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22.24亿元。至案发,仅返还本金8.87多亿元。被告单位惠龙公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单位犯罪。
据了解,此案将审理两天,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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