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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税”:这个中秋有点冷(配图:中国企业家网)
【中国企业家网】(综合)近日,一些媒体陆续报道,过节单位给员工发月饼以及其他礼物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报道一出,“月饼税”立即成为热门话题,在网上掀起千层浪。
据《法制晚报》8月27日报道,北京部分外企职工因为收到公司发放的月饼,导致个税缴税比例被“垫”高,一盒月饼需缴几十元税。原本是单位的福利却成为个人额外的负担。
税负问题一直牵动民众的敏感神经,发块月饼也征税,惹来的是网友的非议与愤怒,有网友甚至调侃,强烈倡议发下来的月饼掰开一半去交税。“中国人太悲催了!整天在高物价高房价高油价的压迫之下喘不过来气,还不容易过了节回趟家团圆会儿能喘口气了还得交月饼税,将来是不是饺子,粽子,元宵,腊八粥还要交税?”网友“一纸夏天”如是评论。
事实上,“月饼税”一说早在09年经媒体报道就曾轰动一时,引发热议。对此,相关税务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并没回避,而是明确表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福利依然纳入个税征收范畴,以实物或有价证劵形式发放的个人福利均不属于免税范畴。
媒体人毕舸撰文质疑“月饼税”是否有必要征收,认为单位发放类似月饼等均属普通消费品,而不应像住房等高额福利一样,一律征个税,“税,能不征的尽量不征,藏富于民,绝不是什么坏事,面对“月饼税”背后的民意期待,税务部门需要尽快作出回应。”
“工薪阶层成了个税的主力,而收入渠道广泛的富人却心安理得地处于个税征收的边缘化。因此,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更重要的是堵住这方面的漏洞,而不必盯住普通百姓口袋中的‘蝇头小利’。”时评家周俊生更是指出“月饼税”的出现,反映我国税收存在主要针对普通民众的见缝插针的趋势,而像资本利得税长期处于“暂不征收”的状态造成个税严重流失却一直存在,完善相关制度才是根本之策。(文/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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