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推荐】曹德旺:探索中国慈善模式转型

2011-07-04 09:19:00 | 作者: 蔡钰 朱汐来源:《中国企业家》杂志

【编者按】[标签:描述]

  曹德旺以一己之力,以一家民间基金会为载体,撬动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等几大国家部委的通力协作,探索中国慈善模式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中国企业家》杂志】(记者 蔡钰 朱汐)65岁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60.SH,以下简称福耀玻璃)的董事长曹德旺做了件大事:从自己持有的福耀玻璃股份中抽出价值35.49亿元的3亿股,设立了一家非公募的慈善基金会,并用自己父亲的名字给基金会命名:河仁。

  5月5日,钓鱼台国宾馆内,注册于民政部、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的河仁慈善基金会正式挂牌成立。按照章程,河仁基金会将在中国的教育、医疗、环保、紧急灾害和灾后重建几个领域发挥效用。

  来自中国基金会中心网的统计,到2011年6月20日,中国的非公募基金会数量已经达到1143家,超过了公募基金会的数量。

  而身处这上千家非公募基金会中,初诞的河仁基金会仍显得与众不同。

  在美国的近10万家基金会中,90%以上均为私人和家庭出资建立的基金会,其中大部分为家族基金会。但在中国,河仁基金会才刚刚成为第一家家族基金会。

  河仁基金会对福耀玻璃持股14.98%,比例之高,即便在美国的基金会中也数罕见。按照美国联邦税收法令的超额持股限制,私立基金会及其利益冲突人所拥有的某一企业的股份或者表决权的总和不能超过总数的20%。如果超额持股,基金会及其利益冲突人必须对多余部分限期出让。

  再一个,曹德旺对河仁基金会架构的构想,已经触碰到了中国现行的慈善领域监管框架的若干壁垒。“河仁基金触碰了三个基本问题。”厦门大学副校长、参与了河仁基金会创办的吴世农说。

  “一,捐出价值35亿元的股权,本身已经是种制度突破。既然国家允许曹德旺捐股,就应该允许更大尺度改革,不要像原来管理办法一样,要求每年8%,十年八年用光。现在的政策不利于永久型慈善机构建设。”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每年的公益支出比例不得低于上年资产的8%。而曹德旺的想法是,河仁基金会以他捐的3亿股股权为母本,用每年的分红和资本运作所得去做慈善;

  “二,税费应当适当减免。曹德旺如果分几次捐,每年都可以减税。他一次性捐是他的魄力,现在变成基金会代缴。应当有一些减免和激励。”按照现行税制,一次性赠予河仁基金会3亿股股权后,曹德旺应缴纳的所得税款高达5亿余元;

  “三,捐赠的形式上,现在捐股已经是突破。未来对捐赠品可再放宽松一些,比如其它的有价证券。”

  蒙牛集团创始人牛根生在2005年开始用股权信托来设立老牛基金会、新华都董事长陈发树曾经放言捐出价值83亿元的有价证券用作慈善,但直至曹德旺设立河仁基金会,中国境内的第一例直接股捐慈善才算真正落地。

  “已经很快了,我们中国政府办事效率还可以的。”6月3日,河仁基金会挂牌一个月后,曹德旺在福清福耀玻璃的董事长办公室里对《中国企业家》说,听不出唏嘘。“一动牵百动。站在管理国家的政府角度,社会转型期很多东西是联动的,(慈善)牵扯到国家分配的问题,总要去协调评估各种政策,考虑一种政策形成以后对其它方面的影响。”

  能发出这番体恤之言,曹德旺用了两年。从2009年3月向主管单位递交申请,到2011年5月正式挂牌,这段时间里,曹德旺以一己之力,撬动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等几大部委的通力协作,以一家民间的基金会为蓝本,探索中国传统慈善模式向现代慈善模式的转型。

  2008年的汶川地震开启了中国的慈善元年,中国民间的社会责任自这一年蓬勃生长。而2011年这个时点上,中国的慈善资本主义,则以曹德旺和他的河仁基金会为原点开局……全文及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7月5日出版的《中国企业家》杂志2011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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